制,明确单位领导、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具体工作人员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制,并加强监督和检查。按照水利规范和技术要求,出现质量问题,不管当事人发生什么变化,都要追究责任,即工程质量终身制。
彻底解决工程当事人不管工程质量如何,出现问题一走了之的弊端,使工程人员真正负起责来。
3.2严格执行水利建设程序。
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文件,把好项目立项、报建、开工、竣工验收等重要关口,任何项目上-阶段工作未完成,不得批准进行下一阶段的工作。严格工程设计审批制度,未获批准的项目不准开工,坚决杜绝“三边”工程。严格按照单元、分部、单位工程进行质量评定,任何工程未经验收不得投入使用或进行下一阶段施工。工程验收时必须有质量监督机构的评价意见。
3.3大力推行水利工程建设“三制”。
实践证明,水利工程建设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承包制和建设监理制(即“三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根本措施。只有项目法人切实负起了工程建设的全部责任,才能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组织工程建设,从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保证工程质量。在进行招标投标时,要严把资质审查关;不仅要看投标单位的资质,更要着重其实际业绩。特别要重视工程项目的资源配置是否到位。杜绝层层转包,主体工程不得分包,分包商必须要满足相应资质要求。要加大对监理单位监管力度,切实改变少数项目监理不到位的现象。
3.4制定监理细则,明确监理目标。
根据工程要求规定监理目标、进度计划、人员和料物计划,以及为实现这些目标所进行控制的依据、方法、制度及保证体系等。制定监理细则,对掌握各部位、各工序、各阶段工程质量标准、质量检查、质量评定和验收程序等都作详细规定,使施工企业和工地所有人员都知道在质量控制中做什么、怎么做、以及怎样去评价做的效果,也便于相互工作协调和各工序的衔接。同时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包括质检机构、质检制度、质检人员的素质,并明确各级质检人员的权限和责任等。
3.5强化质量控制措施。
质量控制实行事先、事中、事后“三控制”。事先控制是开工前对施工企业提交的技术方案、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以及管理制度等作严密审核,特别是对各企业投入工程的技术人员的数量和素质提出具体要求。对用于工程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和运到工地的机械等进行控制,凡未经项目监理部同意,不得进入工地。这样就避免了因准备工作不充分、施工措施不落实、人力物力不到位或因质量安全措施不完善而仓促开工所产生的质量问题。事先控制是质量控制的主要部分,它能将工程事故的苗头消火在萌芽状态,保证工程的高标准施工。事中控制就是工序控制。工序控制实行“二级三检报验制”,它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手段。第一级是为保证监理目标的实现,指令施工企业建立班组初检、施工队复检、施工企业终检的质检机构与质检制度;第二级是施工企业在其内部检查合格的基础上,填报“报验申请单”,报工程指挥部复验,经复验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负责终验,保证做到上一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工序施工,对单元工程、监理工程师在评定表上签验收意见和评定质量等级,以确保每道工序都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另外,质检人员全过程旁站监督,监理工程师随时巡视工地,主要部位、隐蔽工程、关键施工过程等实行监理工程师旁站监督。对工程质量问题,推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处理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接受经验教训不放过。施工单位及负责人要彻底查明原因,提出积极措施及妥善处理意见,并向项目监理部提出书面报告备案。事后控制是对已完成的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继续进行观察、检测,收集运用过程中的情况,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