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台班的市场综合单价,计算出工程成本价;其次,在工程成本价的基础上,考虑一定的利润,确定工程合理价格。
二、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的项目实行强制招标制度。业主有招标能力的,由业主自选组织招标;业主没有招标能力的,可委托中介代表业主实施招标。或者将工程招标到工程结算全过程造价管理委托给信誉好的中介。
三、尽快完善法律法规,改进招投标规则,修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细则,完善评标办法。原有的办法中,“报价在审定标底价3%至-5%以内为有效报价,否则,自选脱标。”“各有效报价加审定标底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标底为评定工程报价分值的依据。”等条款已不能适应清单需要。应当借鉴国际惯例,实行在严格资格预审的前提下,采用最低价中标,除非有充分理由认为其低于成本价的评标原则。
四、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和市场清出制度。为了防止现象之三出现,有必要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防止恶意降低标价中标。在签定施工合同后,由承包方按工程造价一定比例各中间方或发包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一旦承包方恶意停工或有严重的质量问题,不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有关部门给承包方建立档案,有严重问题的企业和承包者,将被列入“不良名单”,定期公布。达到一定次数,吊销企业资质,承包者终身不得从事本行业。
五、工程量清单报价实行后,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继续发挥作用。及时收集、整理和公布有代表性的已形式或竣工的项目的工程造价信息,为其它工程提供报价参考;定期公布指导性的人工、材料和台班单价。
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是我国工程造价计价方式一项重大改革,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开始阶段,会出现各种新现象,也会遇到这样和那样的问题,但只要有关管理部门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完善法律法规,招标阶段科学确定工程造价的工作就会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