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或者不认真履职责都来源于道德风险行为。
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影响到项目各主体的决策行为。同时,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又有可能使项目主体的决策结果失去有效性。因此,信息不对称是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出现一系列问题的关键因素。为了减少项目风险,就必须规避信息不对称可能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引起坏的结果并促使信息对称,设计一系列解决问题的方法,即项目风险管理机制。由此可见,项目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信息不对称,项目风险管理从根本上讲也就是解决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2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对策在传统的项目风险管理中,主要通过规避、转移、缓解、接受和利用风险等策略,力图使风险转化为机会或使风险所造成的负面效应降低到最低限度。
对于信息不对称条件的风险管理,首要的任务是降低项目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度。因此,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项目风险管理除了传统的风险管理策略外,更应该建立一个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择优选择交易对象的平台,从而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
2.1加强制度建设
斯彭斯指出,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主要靠制度保障。因此,应当注重规则及其原则的制定,从而降低项目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度,减少项目风险。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加强政府政策引导。随着现代市场的日趋完善,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日益强化,从信息分析的角度,将政府纳入建筑市场作为主体,体现了政府通过相关信息调控业主和承包商的交易行为的作用。政府对建筑市场进行宏观调控是引导项目管理正常发展,解决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有效途径,尤其在当前中国发展市场经济、建立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过程中更为重要。为此我们必须贯彻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健全各类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做到门类齐全,互相配套,避免交叉重叠,遗漏空缺和互相抵触。同时政府部门也要充分发挥和运用法律、法规的手段,培养和发展我国的建筑市场体系,确保建设项目从前期策划、勘察设计、工程承发包、施工到竣工等全部活动都纳入法制轨道。
(2)培育和完善中介机构。为了减少信息不对称,可以通过第三方即监理人员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监理人员具有专业上的优势,他们以自身信誉为保证,以信息服务为主要活动内容,是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的重要因素。为此,要培育公正、规范的中介行业,建立起能使信息达到对称的机制。由行业协会建立“游戏规则”,对信息的披露做出系列的、明确的和具有可操作性的约定,增加信息透明度,使中介行业成为信息流中心“,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平台。
(3)建立高效的项目主体信息系统。改善“信息不对称”局面的重要手段是全面、准确的信息披露与报告制度,而全面、准确的信息披露与报告制度依托于完善、可靠的计算机网络环境。所以,政府主管部门必须尽快着手全面组建统一的“项目主体信息系统(PIS)、项目主体风险管理系统(RMIS)”;建立涵盖项目各开发商(业主)、承包商、监理及中介等项目主体的信息,这些信息中除了包括他们的资质、技术及管理能力、装备、服务等基本信息外,还应包括他们的历史业绩、商业信誉等情况,使这些信息能够透明、公开、共享,那么项目各主体通过PIS和RMIS就可以非常清楚地了解其他主体的详细情况,并判断其风险类型,从而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由于PIS和RMIS的建立是一个宏大的系统工程,需从各方面努力。第一,由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如建设部)负责组织,建立全国统一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从而提高信息的共享率和利用率。第二,必须通过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将各地区的项目主体纳入统计范围,同时保证系统基础信息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