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一个环节松懈,都可能造成失控。不能把控制点仅仅设到验收这最后一关,而是要每个工序,每个环节实施控制。首先检查承包商的施工技术员、质检员,值班工程师是否在岗?施工记录是否真实、完整?质量保证机构是否正常运转?监理部一定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方能作为每个环节都有人监控。
(四)、严禁转包;主体工程不能分包;对分包资质要严加审查,不允许多次分包
水电工程的资质审查,通常只针对企业法人,对项目部的资质很少进行复核。项目部是独立性很强的经济、技术实体,是对质量起保证作用的关键所在。一旦转包或多次分包,连责任都不明确了,从合同法来讲是企业法人负责,而在实际运作中,是无人负责。
(五)、监理部的责、权、利要均衡
按照国际惯例,监理工程师应当是责任重、权利大、利益高,监理费用一般略高于同一工程的设计费比率。监理工作是一种脑力与体力双能耗的高智能劳动,要求监理人员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管理经验,吃苦耐劳,廉洁奉公。
但是,目前的水利工程的监理,实际上是一种契约劳务。费用不是按工程费用的比率计算,而是按劳务费的计算方法或较低的工程费用的比率确定。责任是非常扩大化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一切责任)。但是权利却集中在业主手上。
(六)、正确处理业主、监理、施工三方的关系;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
在建设管理中执行业主制、监理制和招投标制,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三方都有一个观念转变的过程。各自找准自己的位置是最重要的。“对号入座、进入角度”之后,三方的关系就易于处理好。不是上下级关系,也不是对立关系,而是合同双方平等互利关系,是社会主义企业之间互助协作的关系。
业主和监理虽然是管理工作的主动方,但是必须认清:施工单位是建设的主体,质量控制的好坏,主要取决于施工企业。分工虽然不同,但我们都在各自岗位上共同对国家负责。
与地方政府各部门关系是否正常,是关系到工程施工是否有个良好环境的大事。供水、供电、征地、移民,以及砂石料场等,无不对质量的稳定产生很大的影响。
质量控制是监理工程师的首要任务。监理工程师的权威是在工作中建立起来的,也是在业主和施工单位支持下树立起来的。没有独立性、公正性与公平性,哪有威信可言?独立性是业主赋予的,公平与公正性需要施工单位支持和信任,并且予以承认。
(七)、重视监理工作,抓好监理队伍的建设
我国目前水利工程的监理工作,有多种多样的形式;有业主自己组织、招聘精兵强将组建监理部;也有按正规途径招投标,选择监理单位的。事实证明,业主制、监理制和招投标制是一整套建设制度,缺一不可。施工企业最先进人竞争行列,自有一套适合市场机制的管理办法,愈是成熟,愈需要监理制配合,并对其行为进行规范。
监理工程师责任重大,首先要求监理人员有敬业精神,精通业务、清廉公正。但是一个监理单位不仅仅是一个劳务集体、也是一个技术密集型的企业。作为一个经济集体、除了组织建设之外,还必需要有一定的投入,在软件和硬件方面都要有一定积累。这样方能在知识经验时代占有一席之地。
四、结语
水利工程工程的质量控制工作极为重要,绝不可忽视。优良的施工质量要业主、监理和施工方共同努力去争取。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控制体系是建立在施工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基础之上的,无论监理投入多大的人力、物力,都不应代替施工方自身的质量保证体系,业主和监理应协力为其健全和正常运转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