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强,跳过施工图审查这一法定程序。
在工程施工方面,主要问题表现在:①部分施工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型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质量管理制度不落实。②工程资料管理违反程序要求,质量保证资料不完备。③混凝土结构方面,一些传统质量问题仍较多存在。④部分钢筋分项不满足规范要求。⑤部分砌体分项不满足规范要求。⑥地基基础方面,基坑支护或护壁措施存在安全隐患,防水附加层做法不正确是发现的主要问题。还有个别的企业不按图纸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不能严格执行工程技术规范,偷工减料,埋下质量隐患。
还有一些市政工程的监理单位,责任意识淡薄,旁站、巡视、平行检测制度不落实,使得施工现场的质量处于失控状态。其主要表现在:①部分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未取得相应上岗资格,专业配备不完整。突出表现是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的监理人员上岗率低,一部分监理工程师没有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②很多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未按监理规范要求履行监理职责。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没有针对性,突出表现是照搬监理规范的内容,而不是针对具体工程,可操作性差,不能有效对施工质量进行过程控制。③部分监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工作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建设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部分监理单位对进场原材料控制不严,缺少明确意见,证明监理结论的附件材料不足。④旁站监理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旁站记录或监理日志过于简单,不能反映监理人员的实际工作。一些有严重问题的工程,在旁站记录或监理日记里有所反映,但没有正式的通知单。因此,加大对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质量行为的力度显得尤为重要。
4 强化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履行政府监督工作职责
市政工程涉及的范围广,施工干扰大,影响因素多,专业技术性强,技术要求高。建设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为监督机构提供了全面深入的指导,是监督工作的主要依据。
在目前的监督工作中,加强对施工进度的跟踪,随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地对施工关键部位进行监督抽查,确保关键部位施工质量。同时,还要加强对工程参建单位违法行为的抽查,对承建的工程,采取日常抽查、定点抽查、监督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利提高监管效能。表扬一批参建各方质量意识强、整体质量好的工程。对于发现的劣质工程,召开现场会,并邀请当地新闻媒体参加,对被检查单位的不良行为进行曝光,起到警示作用。
加强质监自身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在服务中监督,在监督中指导,在指导中执法”是作为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监督管理现代化水平,实现监督管理工作信息化。
市政工程是民心工程,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大事。质量监督机构是受政府委托的执法单位,代表当地政府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有责任、有义务履行好职责,并保持独立性和公正性,只有这样才能更超脱地、更客观地行使监督职能,才能建立起更权威的监督者形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