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协助业主方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协助业主方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协助业主方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业主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
由上面的分析可知,我们目前鼓励推广的工程项目管理应该是包括工程监理在内,从决策阶段到实施阶段的全过程合同、费用、进度、质量、安全、信息等的管理和控制(见表1) 。
2 关于工程管理中立场问题的思考
1999 年颁布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指出监理单位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这也就进一步明确了监理单位应该是建筑市场中一个独立的第三方,监理人员应该以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去处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类问题,不得依附和偏袒任何一方。是前几年大量产生的豆腐渣工程、偷工减料及引起的工程质量隐患以及防止工程腐败的社会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对工程监理的定位的政府导向,希望工程监理作为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第三方能对上述问题有一个制约作用。同时为了实现工程监
督管理“小政府,大社会”的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体制。十几年来,工程监理也基本上起到了监督、防止工程项目质量问题和规范建设工程秩序的一定作用。
但是在实际工程监理工作中,业主作为受业主委托的一方,是从业主方取得监理费用的现实,注定了工程监理在工程施工过程的“独立第三方”地位,一直独立不起来,受到业主的很大制约,监理人员多数情况下是按照业主的意愿和要求去开展工作的。
而对于工程项目管理,在《指导意见》中对发展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必要性是为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是为了利用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为业主谋求最大的工程项目增值。可见工程项目管理是完全代表业主进行工程项目管理,代表业主的利益,是站在业主的立场上,以业主需求为关注焦点,关心工程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和投资效益上来(见表1) 。
从上面两个方面的思考,目前广泛实行的工程监理和我们大力鼓励发展的工程项目管理可以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也基本上存在两种观点,一是工程监理不属于工程项目管理,它是我国特殊建筑工程市场环境的一个特殊的制度,可以认为是国家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社会延伸;另一种观点认为,工程监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部分,一块内容,从属于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完全可以包括工程监理,工程监理应该是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一个重要的、基本的服务内容。
笔者比较倾向于第二种观点,这是因为工程监理是政府在一定历史时期推行的一种制度,在逐渐完善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法律法规及制度(如工程担保制度、责任制等等) 和投资(业主) 体制的基础上,工程监理的这种质量监控的责任将越来越弱化。
随着项目管理的稳步发展,另一方面,各中介咨询机构,尤其是最具有转化优势和管理条件的建设监理企业应率先醒悟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更新观念,转变服务理念摆脱过去监理工作定式(站在项目监理角度上思考这种工作方式是正确的,也是必须的) ,灵活运用统筹协调工作方法,把自己从法律界定的第三方转到项目业主的立场上来,把长期以来以注重工程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