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伤害的可能程度进行评价。
步骤如下:
第一步:确定每个安全风险造成伤害的可能程度,伤害程度可分为1,2,3级,1级为轻微事故(如所有损失工作日不到3日的事故,假设为1分),2级为严重事故(如使工人3天或者更长时间不能工作的事故,假设为2分),3级为重大事故(如死亡和重伤事故,假设为3分)。
第二步:确定每个安全风险的等级值,按发生可能性很大、较大、中等、较小、很小这五个等级,分别以0.9,0.7,0.5,0.3和0. 1打分。
第三步:将每项安全风险造成伤害的可能程度与等级值相乘,求出该项安全风险的得分,求出所有得分后进行比较,就可以得出各项安全风险的相对重要程度,即可确定哪些是需要更多资源投入的高风险领域,以方便选择合适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3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控制与管理决策
在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进行识别、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工程管理者所要做的是根据安全风险的性质及潜在影响,选择行之有效的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将安全风险所造成的负面效应降低到最低限度以减少损失,增加收益。
笔者将建筑工程施工中常用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总结为:风险回避、风险缓解、风险转移和风险自留。
3.1 风险回避
风险回避是指当项目的安全风险发生可能性较大和损失较严重时,主动放弃项目或变更项目计划从而消除安全风险或安全风险产生的条件,以避免产生风险损失的方法。对潜在损失大,概率大的灾难性安全风险一般采取回避对策。风险回避可以在某安全风险发生之前,完全彻底地消除其可能造成的损失,而不仅仅是减少损失的影响程度。风险回避是一种最彻底的消除风险影响的控制技术,而其它控制技术只能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的严重程度。
风险回避虽然能有效地消除风险源,彻底消除某些安全风险造成的损失和可能造成的恐惧心理,但不可否认它是一种消极的风险应对措施,因为在回避了风险的同时,也回避了可能的获利机会,从而影响建筑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3.2 风险缓解
风险缓解是指采取措施降低安全风险发生的概率或减少风险损失的严重性,或同时降低安全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后果。风险缓解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
(1)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采取各种预防措施,以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是风险缓解的重要途径。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常用的措施有:工程法、程序法和教育法。
工程法以工程技术为手段,减弱甚至消除安全风险的威胁。例如:在高空作业下方设置安全网;对现场的各种施工机具、设备设置安全保护装置;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防护棚、安全通道、安全标志等;给施工人员配备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在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口等设置围栏、盖板等均是工程法的具体应用。
程序法要求用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式从事工程施工以保证安全风险因素能及时处理,并发现随时可能出现的新的风险因素,降低损失发生的概率。在施工中就是要真正落实好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例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会议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特种作业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职工守则和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等。
教育法是针对事故的人为风险因素为着眼点实施控制的方法。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实践表明,项目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构成项目的风险因素,因此要减轻安全风险,就必须对项目人员进行安全风险和安全风险管理教育。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普通员工,都要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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