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的过程中,各方主体更多地信赖于政府权威部门的信息,也希望市场管理部门能为他们提供更多更有效的信息。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形式多样的服务平台的组建。此外,房地产交易大会是开发主体和中介机构宣传推介的绝好机会,也是市民购房选房的相对集中时间,营造盛大、热烈的氛围,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可以让更多的市民关注新楼盘,重新认识旧楼盘。建立权威的网站、报刊专栏,实施专业化的服务也必将受到社会的普遍欢迎。
(2)加强社会对市场主体行为监督的平台。随着市场交易活动的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创业者和谋生者加入了房地产开发和中介队伍,在过于焦急的趋利心理驱动下出现了种种不规范行为,严重影响了市场的正常运行。因此,从加强管理角度考虑,必须筑起强有力的监督平台,在开放、透明的环境中加大社会对各类主体的监管,从法律、道德、社会舆论等各方面迫使各市场主体自觉加强诚信建设。所以,市场管理部门有必要充分利用公共媒体,对所有进入市场进行房地产开发和中介服务的机构进行公开监督。同时,汇聚社会焦点问题,为管理部门解决和处理群众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信息。
(3)探寻开放式的信息查询平台。步入信息化时代,房产档案的利用率不断提高,如司法部门查封房产要查档、二手房购买者在作出购买决定前要查询房屋的权属情况等等。而房地产产权产籍档案是经过工作人员整理后形成的有价值的信息资源,不能仅仅局限于内部人员利用,更要对外部人员开放,实现资源共享,满足社会需求。同时,还应进一步改善查询环境,有选择地对外提供查询平台,可开通网上档案查询通道,准许符合条件的人员随时查询。
3 建立科学评估体系
(1) 全面客观评价市场服务主体的资信程度。开发公司和中介公司作为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市场行为的规范与否对整个市场的健康发展产生着很大的影响,在目前急需建立诚信体系的情况下,首要的是尽快建立评价企业行为的标准,从考察企业硬件与软件两大部分着手,根据各项指标的重要性确定相应的权重,得出综合结果,实行动态管理,并适时调整。当然这要得到各相关部门的协助与配合,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2)完善市场预警体系,控制市场风险。近几年来,在投资和消费的双向拉动下,各地房地产市场普遍升温,一些城市飞速上涨的房价已在房地产业界拉响了警报。过火现象要引起我们足够重视,要通过建立信息披露和预警预报机制来控制房地产开发与投资的风险,为政府、投资者、消费者作出决策提供更可靠的依据。
4 建立殷实的数据基础
(1)尽快实现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联机备案。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联机备案将使商品房的买卖在更公开的平台上操作,是规范买卖行为、简化手续的重要举措,更是提高商品房买卖信息真实性的有效手段,可以改变以往销(预)售信息由开发商自报带来的差错或合同备案滞后带来的统计误差。重庆、成都等城市对此的成功试行充分说明实行网上合同联机备案是网络时代信息化建设的要求。
(2)加强中介的二手房源信息管理。我们必须依靠行政手段和信息化手段来改变目前二手房源信息发布混乱、重复、虚假的不良局面。市场管理部门要将所有具备中介资质的经纪机构以及进驻房地产交易市场的中介机构发布的房源信息进行统一管理(有资质的中介公司掌握着市场上可供房源的 70%~80%以上),应要求其在市场注册入网,所要公布的房源信息应全部经过注册并提交市场管理人员审核后发送到网站、触摸屏、大屏幕及报刊上,并应每天刷新信息,及时消除已成交或租赁的房源,保证信息的唯一性、真实性。
(3)强化房屋租赁信息管理。要尽快建立二级或三级申报制,以便市场管理部门掌握全面的信息,分析租赁市场的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