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向甲方提供随产品带来的技术文件外,一般不做也不留施工资料。
面对这种情况,监理工程师不可能采取建筑工程中监理的做法——建议撤换不合格的施工单位。由于种种原因,也不能下停工令进行整顿。为了保证项目质量,笔者采用了提供技术支持的方式,逐步规范承包商的施工活动。包括:
1.由于智能化系统工程目前还没有一套完整的全国性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了统一各承包商的施工活动,笔者在A、B项目中指定《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做为施工依据和竣工验收用标准。要求各承包商采用其中配套的各种表格做为质量控制文件,使中间过程的质量控制具备可追溯性。
2.提供智能建筑设计的样板,供有关技术人员参考。
3.在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要求方案具体,有可操作性。如,有的方案中说:风力太大时,禁止高空作业。笔者指出:应该明确风力达到几级以上时,禁止高空作业。要求承包商自己动手查北京市建委的相关规定。
4.帮助承包商的技术人员,学习如何设立施工节点;或者倒排工期。
5.要求按照建筑工程中的资料管理办法,对智能化系统的资料进行分类、建档。对此,建设单位非常满意。
在竣工验收总结阶段,各承包商的技术员反映:过去做过不少类似工程,要不没有监理;要不有监理,也没有这样严格要求的,所以稀里糊涂就过来了。这次算学到真东西了。以后再搞工程,就知道正确做法了。
四、针对施工点分散,承包商没有固定办公地点的特点,监理工作要发挥计算机网络优势,用电子邮件方式管理施工活动
与建筑工程有固定的建设地点,甲、乙、监理三方可以集中在现场办公不同,A、B项目的实施空间遍布城近郊区,承包商没有固定的现场办公地点。各方全凭电话联系。监理工作如何做到留有痕迹?笔者发挥了计算机网络优势,尽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管理施工活动。各种监理文件、承包商文件和甲方文件,一律放到网上进行交流。在每周一次的监理例会上,相互签收书面文本。
这样做的好处: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监理成本。监理公司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领导,可以随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有时,建设单位只需将监理工程师的文件换个抬头和结尾,就可以直接向上级领导汇报。
五、搞好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的几点建议:
1.质量控制。硬件部分,系统检测方案是重点。而软件性能的检测是难点。检测参数的选取应以招投标文件为准。招投标文件中规定不详时,应以《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的规定为主。验收规范中没有涵盖的技术参数,可以采用厂家提供的参数。
2.项目施工的安全控制方面,防雷系统和系统综合接地是施工图设计重点。可以按照建筑工程的标准要求承包商。
3.项目实行总承包制好。像B项目被分成五个标段,有5个承包商的做法不可取。建设方的本意是想通过分解项目,达到降低造价,避免受制于一个总包商的目的。实际上,分包造成管理成本加大,工程造价也没有控制住。5个合同中有2个合同需要重新谈判。工期受影响。
4.招投标阶段除了对(设计)方案进行比选外,应该对入围方案做系统模拟测试。
A项目进行过设计方案比选和系统模拟测试。除了分包方——光纤链路提供商每个点要有12~20天时间进行施工准备将会对工期造成影响没有考虑到外,整个设计是成熟的。
B项目没有对入围方案做系统模拟测试。中标的设计方案做得很好,但是实施起来,发现视频监控系统和在线检测系统都不成熟,以至于需要重新设计出方案。由于原合同已经无法执行下去,故笔者建议甲乙双方按照合同变更程序进行处理。当然,不排除承包商在招投标阶段有意采用了低价中标策略。
5.对系统集成商和工程承包商,除了考察资质、信誉、资金、设计能力、售后服务等外,还应该考察施工组织能力。如果建设单位没有经验,应该委托监理单位做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