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积极推进投资领域市场化进程。同时,学习日本的经验,改变政府与银行之间的关系,加强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民间主体的支持,同时加强政府对民间主体的贷款担保。
参考文献
陈武新:PFI项目融资模式在公共工程中的应用,《建筑经济》,2006年第5期。
高峰:PFI及其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经济问题》,2003年第8期。
刘敬伟:日本PFI与公共投资效率化,《现代日本经济》,2007年第4期。
胡振:日本PFI事业发展及政府管制问题研究,《建筑经济》,2007第6期。
刘志鸿:PFI在高速公路建设中的应用研究,《求索》,2007年第9期。
胡振:英国PFI项目的政府管制体系研究,《建筑经济》,2006年第10期。
韦海民: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推行PFI的战略思考,《职业时空》,2006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