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好工程开工前和复杂的分部工程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具体明确、针对作业特点和危险,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保存有双方签字的记录。交底的内容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安全纪律,安全防范措施和注意事项,发生事故后的避难和急救措施,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等。
3.2 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项目经理、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资格方可上岗。特种设备必须具有检定合格证。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五定”;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必须把好安全生产“六关”:措施关、交底关、教育关、防护关、检查关、改进关。
4 施工项目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为了预知危险和消除危险。它的目标是预防伤亡事故,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达到最佳安全状态。安全检查的方式有:定期检查、日常巡回检查、季节性检查和节假日检查、班组的自检和交接检查。其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的处理等。基本要求包括:定期对安全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评价。根据施工过程的特点和安全目标的要求确定安全检查的内容。安全检查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器具。检查应采取随即抽样、现场观察和实地检测的方法,并记录检查结果,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安全隐患,确定危险程度。编写检查报告并上报。
5 施工项目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处理
5.1 安全隐患处理
项目经理部对安全隐患的处理必须:区别通病、顽症、首次出现、不可抗力等类型,修订和完善安全措施。对查出的隐患立即发出整改通知单,由受检单位分析原因,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当场指出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限期整改。跟踪检查与记录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
5.2 事故处理的原则和程序
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预防措施不放过。
安全事故处理程序是:报安全事故;处理安全事故;安全事故调查,编写调查报告并上报。其中“处理事故”指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作好标识,保护好现场。
参考文献
[1]潘金祥主编《项目经理使用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年2月第二版.
[2]王维瑞主编《安全员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年12月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