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顺序。
7.谈判。决标后,招标人应邀请中标者与政府进行谈判。BOT项目的谈判时间较长,而且非常复杂,因为项目牵涉到一系列合同以及相关条件。谈判的结果要使中标人能为项目筹集资金。并保证政府把项目交给最合适的投标人。在特许协议签订之前,政府和中标人都必须准备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谈判和修改合同。如果政府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能达成协议。政府可能会转而与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谈判,以此类推。
8.融资和审批。谈判结束且草签特许协议以后,中标人应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办理项目的审批手续,并正式与贷款人、建筑承包商、运营维护承包商和保险公司等签订相关合同,最后,与政府正式签署特许权协议。
9.项目实施。项目公司在签订特许权协议之后。开始进入项目的实施阶段。项目公司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特许权协议的约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包商、监理单位和重要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即按照合同规定,选择设计单位开始工程设计,承包商开始按施工图设计中确定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和投资要求完成项目的建设。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项目公司应积极与政府加强沟通,接受政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以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工程完工后开始正式商业运营,在特许经营期届满时将项目设施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需要强调的是,在实施阶段的任何时间。政府都不能放弃监督和检查的权利。因为项目最终要由政府或其指定机构接管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继续运营,所以必须确保项目从设计、建设到运营和维护都完全按照政府和中标人在合同中规定的要求进行。
四、结束语
基础设施BOT项目是一种风险投资,从投资意向开始到投资回收的全过程,包含了方方面面的问题,牵涉到许许多多的环节。BOT是一个系统工程,其中任何一项决策的失误,都有可能导致投资项目的失败。甚至影响企业的存亡。因此,我们需要不断总结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和不足之处,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BOT的运作程序,尽快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BOT项目融资程序,以充分调动国外资本和社会资金参与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从而加快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最终形成一个政府、投资人和公众三方共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