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住宅建设的中小专业施工企业。
(4)引进消化国际住宅建设先进经验,创新发展我国住宅建设科学技术,提高住宅工程的建设质量需要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质量责任主体的共同努力。
作为住宅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的建设单位应设立质量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加强过程控制和验收管理,履行相关质量职责,对住宅建设过程及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均有责任查明原因并督促采取措施进行修缮;对每个住宅工程项目都要建立完整的“住宅工程质量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
设计单位应突出“以人为本”理念,引进消化创新国际先进住宅建设技术,为居民提供经济、安全、合理和舒适的住宅空间。设计单位所提供的设计文件必须满足抗震、建筑节能、日照、采光、隔声、通风等需求。必须按照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14-032-2004)中相关设计措施进行优化设计,并将其向相关单位进行技术交底,从源头上消除质量通病。在住宅建设过程中有重大设计变更的,必须重新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施工单位必须对项目实施定期、有效的质量检查和管理,确保高素质的项目经理和施工管理人员;按照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14-032-2004)中相关施工控制措施,在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制定详细的施工工艺标准和防治质量通病的控制措施,并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进行有效实施。
监理单位应当依照通过施工图审查的设计文件,包括重大设计变更重新审查后的设计文件对施工质量实施有效监管。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工艺标准和防治质量通病的控制措施进行审查,并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监管过程中,应将住宅工程结构质量、使用功能、住宅节能和建筑材料对室内环境的污染作为监理工作的控制重点,并按有关规定做好旁站监理和见证取样工作。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对质量通病控制措施是否到位、效果是否达到要求进行专项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做好蓄水实验、通球实验、管道水密气密实验、电气接地接零等重要使用功能的检验。
通过上述的相关措施逐步建立起以开发企业为主体的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以中介咨询机构为主体的住宅工程质量市场制约体系和以政府为中心的住宅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必将在近几年内从根本上建立比较完善的住宅工程质量控制体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满足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
项目经理胜任力免费测评PMQ上线啦!快来测测你排多少名吧~
http://www.leadge.com/pmqhd/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