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比率,现有债务,契约,流通资金贷款等。
(5)需求风险———需求和成长数据的正确性,对付增加需求的能力,在特许权时期结束后,现行设备与需求的联系等。
(6)利息与通行税(费)风险———利率的形式,现有利率,利率的变更,庇护费,征收水准,货币收入,关税规则差异,管制费,获得或支付报酬等。
(7) 公平风险———制度上的支持,继续分配,报价的权益型式,股息支付的时间和数量等。
3 轨道交通PPP模式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障碍
1) 地方政府对项目失去控制
在轨道交通一些PPP的运作模式中,民营机构从设计、建造到运营管理都是主要的承担者,政府对项目的控制主要体现在政府和民营机构的一揽子合作协议中。在现实操作中,如果民营机构缺乏诚信和道德,蓄意欺骗政府部门,就有可能发生政府对公共项目短期或长期失去控制的局面。因此,在PPP中,地方政府必须要在合作条款中对控制项目服务标准等内容予以严格规定。
2) 政治风险
在一些地区,地方政府领导和企业都对PPP很不了解,缺乏有关知识和经验。这时如果贸然与外面的民营机构进行PPP合作,就有可能出现很严重的项目风险问题。这种公共项目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引发一定的政治风险。
3) 公共利益可能受到损害
私有企业的利益在于保证自己的投资回报率,这可能会与公共的利益相矛盾,如轨道交通环境的污染问题。如果PPP的结构条款设计得不合理,有可能引起整个项目的服务质量或经营效率的降低。比如,地方政府在设计收费方式和比例时,若设计标准不当,使民营机构达不到项目的收益率甚至亏损,其运作的积极性将直接影响项目的服务水平和经营效率,最终损害到公共的利益。
4) 劳工问题
在国外,地方政府对PPP中的劳工问题非常关注。城市轨道交通是大型公共项目,建设和运营都会使用大量的人力,如何保证在民营机构的运营管理上不发生损害员工利益的问题就变得很重要。
5) 技术问题
PPP在技术上还存在许多问题,如很难在轨道交通项目开始之初准确估计客流需求量、收费标准、通货膨胀率、汇率等,进而影响收入的估计。这将使特许经营权者可能无法用足够的收入来补偿成本,更不可能赢利。此外,如果政府对特许经营权者不提供一定投资回报的保证,则可能陷入严重的债务危机中。
6)政府担保问题
为了减少和消除未来不确定现金流的风险,在一些轨道交通PPP形式中,政府可能会被要求以财务担保的方式承担一部分项目风险,如税收优惠、债务分担、收益保证、竞争限制等。这样做的后果可能会扭曲自由市场的效果和效率。
政府采用PPP的方式就是考虑要把融资、建造和运营的财务风险转移到更适合承担他们的私有投资者身上。但是如果反过来,政府又对私有部门投资者在PPP项目上的成功做担保,那么这个风险又重新回到了政府身上。同时存在的问题是,政府需要对特许经营权者提供资金担保,但是对资金的有效使用拥有很少的控制权。这样对项目的净利和政府的利益并没有相应的保障。
7) 创新问题
城市轨道交通创新面临两个问题:一个潜在的问题在于项目参与者的人数众多和范围广泛,这要承担多种复杂的责任。我们可能期望由各方面的专家组成的许多机构作为项目的参与者,会带来一个高效的设计。然而研究很多案例发现,往往是一个保守的设计被最终采纳了。这是因为特许经营权者为了减少风险和成本的需要,有创新的想法只有在能为项目带来长期的经济利润时才会被采用。
另一个问题是对轨道交通PPP项目结束后的技术转移很少或根本没有保证。因为PPP融资项目公司不愿对项目转交
项目经理胜任力免费测评PMQ上线啦!快来测测你排多少名吧~
http://www.leadge.com/pmqhd/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