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对于明显违法且有害于整个社会的低于成本竞标,建筑市场法规存在太多不完善的地方和管制的盲区,加上不恰当的行政干预等原因而导致的业主违约问题,最突出的就是市场的恶性竞争,导致施工企业失去了应有的利润空间,然后通过索赔等方式取得投标时无法取得的利润,挽回其经济损失,有的企业甚至采取克扣或拖欠民工工资、挪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等方式。
为解决这类问题,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考虑:
首先要建立和健全相关制度。完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并规范建设市场。加快市场完善的步伐,加大规范建设市场的力度,确保公开、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建立市场信誉档案制度。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用行政手段防止恶意低价竞争的产生,对投标人、担保人、中介机构、业主建立信誉档案。
二是要加快企业以造价为管理中心的改革。强化管理,降低成本,在国家定额指导价下做好本企业报价定额的制定工作,主动适应新的市场条件下的竞争形势。
三是要业主加强监管力度。做到招标文件内容严谨、条款明确,工程量清单明细清晰、数量准确,力求减少数量差错,对估计出现的误差有明确的解决办法。明确各材料设备技术要求,确定材料设备档次。
四是要建立中标价的复核制,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相关条款。中标单位确定后,为确保其最低报价已包括工程的所有内容,招标方应对中标人的报价进行复核,检查有没有计算错误或遗漏,并同时由具有资格的预算员进行审查。以避免施工中发生纠纷,也遏制了恶性竞争的行为。
综上所述,如果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得到加强,在源头上就可以减少对工程质量影响的因素,加上施工过程的严格管理,工程质量也必然会有很大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