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控制和明确定义需求与供给双方的权责,WBS的建立须配合产品或项目发展生命周期,采取渐进、阶段门或所谓的滚动方式逐次展开。以吊挂民用直升机项目为例,直升机产品生命周期的全过程,包括由需求定义(Concept refinement)阶段、技术发展(Technology development)阶段、系统发展确认(System Development and Demonstration)阶段、生产布署(Production and Deployment)阶段和使用/维持(Operation and Support)阶段。
在项目生命周期第一阶段的「需求定义」时。透过目标分析,分析并且定义系统需要的功能,研究系统目标实现的可能性,以及实现目标可采用的途径,可以定义出整体系统的目标需求「产品」、「服务」和「结果」,这些须包括于WBS第二级的元素中,如图3所示:第二级的元素包含了须要的硬件「产品」(机体、旋翼、动力装备、挂载装置和通用设备分系统);也包含了设计、分析、测试评估和图表的「数据或结果」(开发测评和适航);当然也须包含计划、管理、控制和预算的「服务」(项目管理),所以在图3第二级的元素,它们代表项目将在项目管理下,执行直升机的硬件产品开发、执行研发必要的设计与测试,并且完成民用直升机满足民航法规范所要求的验证和检定。
在项目生命周期第二阶段的技术发展时。透过这些分系统各别需求和其所须要具备的功能需求,进一步分析寻找合宜的可行分系统方案,并加以向下逐渐细步分解,进行目标分析,分析并且定义分系统需要的功能,研究分系统目标实现的可能性,以及实现目标可采用的途径。以开发测评分系统为例,为满足直升机系统规范要求,WBS第三级的元素必须包括(如图3):数值模拟、地面测试、风洞测试、飞行测试和结构测试的结果和相关测试装备的硬件配合;

以挂载装置分系统为例,挂载装置是本项研发目标产品之一(吊挂直升机),硬件产出标的中除了包括外吊挂系统和释放装置外,还须要有操控设备如释放开辟,以及和操作使用安全有关的通话设备和相关的仪表和标示。所以WBS挂载装置分系统中第三级的分解元素(子系统)必须包括(如图4):外吊挂系统、释放装置、操控设备、释放开辟、通话设备、仪表和标示等。由于民用直升机研发相关的硬件和使用都需要满足相关法规的规范,所以我们须把适航加入此级(第三级)的分解元素中。
在项目生命周期第三阶段的系统发展确认时,根据上述方式,我们可透过这些第三级分解元素的各别需求和其所须要具备的功能需求,进一步分析寻找合宜的可行组成元素,以「适航」子系统为例(如图4所示),依据民航法吊挂直升机适航检定规定(FAA FAR29, 2001),适航检定直升机不论是有人或无人的吊挂操作,外吊挂系统和外吊挂物于直升机设计时,就需依据美国适航法规FAR29部吊挂直升机的适航标准列入适航检定项目,符合FAR29.865条之适航标准,检定合格才能取得型别检定证,外吊挂操作时须符合吊挂直升机的操作标准PART133规定,才能取得吊挂直升机的适航证。所以在第四级的分解,针对适航我们依据法规要求加以向下逐渐细步分解为:静力负载测试、结构疲劳测试、快速释放和装置设备等四个标的;更进一步的分解,以快速释放为例,继续分解到工作包的层次(在图4所示的第五级),包括快速释放装置的功能分析、地面测试和飞行测试等验证,它代表完成该三项第五级中的工作包,则完成了吊挂直升机(系统)中的挂载装置(分系统)中的适航(子系统)中的快速释放适航相关设计任务。

结论
WBS在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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