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当地的交通、能源、水电供应、通讯等各方面协调,保证房地产项目能和谐地融合于社会大系统中。
(3)房地产项目的行为系统。
房地产项目行为系统是由实现项目目标,完成项目任务所必需的项目活动构成的。这些活动之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逻辑关系,是了一个有序的动态的工作过程,通常是由项目结构图、网络计划、实施计划、资源计划等表示的抽象系统。在房地产项目行为系统的设计和实施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系统完整性。
房地产项目行为系统应包括实现项目目标系统所必需的全部工作,并应将它们纳入项目的计划和控制过程中。
2)系统有序性。
项目行为系统应保证项目实施过程程序化、合理化,均衡地利用项目的有限资源(如土地、劳动、材料和设备等),并保持项目实施的正常秩序。
3)系统和谐性。
项目行为系统应保证项目的各分部、各专业之间能够协调一致,实现项目能高效率运行的目标,切实完成项目的预期效益目标。
(4)房地产项目组织系统。
房地产项目组织系统是由完成项目任务的行为主体所构成的系统,是许多人和组织共同形成的一个具体系统,如建设单位(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承包商)、供应商、上层主管单位等。上述各个组织之间常常通过行政的或合同的关系连接形成一个庞大的组织系统,为实现共同的项目目标承担着各自的项目任务。因此,在项目组织系统的设计和运行过程中,应注意该系统的下列几个方面:
1)系统组织目标的明确性。
即系统内各组织必须有明确的工作任务及相应的责任目标,否则会使项目组织迷失方向,或陷入混乱。
2)系统组织的开放性。
即系统内部各组织应与外界环境保持资源和信息交换,以促进项目组织系统能适应外界环境,提高其适应外界环境变化的能力。
3)系统组织的动态性。
项目系统是在外界环境不断变化的情况下运行的,所以项目组织系统应该是一个随环境变化而不断调整的动态系统,才能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当然,在动态调整的过程中,应保持组织人员和责任的连续性和统一性,使项目组织能在稳定的环境下正常地开展工作。转贴于:http://www.leadg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