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要求;
(5)本项目特殊的专业技术要求,如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结构的试验结果经证实的数据资料以及经授权验证的计算机软件等。
设计输入是设计的基础。应对设计输入文件的适宜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对不完善的、含糊的或矛盾的要求,应会同提出者一起解决。按其分工及责任,项目总设计师、专业审核人、审定人应对有关设计输入文件进行逐级评审、验证并签署。
同时,设计输入应考虑合同评审结果。
5.设计输出
设计输出是指图样、规范、规程、设计说明书、软件、报告等,为提交顾客的设计文件,即设计成品。供采购、施工安装、生产、检验和试验及服务等过程所使用的最终技术文件。它能够针对设计输入要求进行验证,并形成文件。
设计输出的内容、深度和格式应满足各设计阶段有关规定的要求。
(1)满足设计输入的要求;
(2)为生产和服务的运作提供适当的信息,如操作、维修、防护、监控等方面的方法(或程序)、设备和设施;
(3)包含或引用产品验收准则;
(4)规定对安全和正常使用至关重要的产品特性;
(5)设计输出文件应具有明确的标识和可追溯性。
设计输出文件在发放前应予以批准(见设计评审、设计验证和设计确认的要求)。
6.设计评审
设计评审是为评价设计满足质量要求的能力。识别问题,若有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对设计成果进行综合、系统的检查,以确保设计成果能满足质量特性、相关法令、法规和顾客要求。所有项目设计均应进行设计评审。每次评审的参加者应包括与评审的设计阶段有关的所有人员和职能部门的代表,需要时,可请有关专家。设计评审应形成文件。
设计评审一般在方案比选之后,按项目和专业两个层次进行。
(1)项目设计评审由技术或生产管理部门拟定评审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设计评审由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主持,项目总设计师陈述设计方案,有关人员参加,形成"设计评审会议纪要"文件。纪要由项目总设计师或技术/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起草,主持人审定下发相关部门,项目总设计师予以完善落实评审中的问题。
(2)专业设计评审由部门负责人或主任工程师主持,项目专业负责人陈述设计方案,项目总设计师和有关人员参加,形成"专业设计评审记录",主持人审定。由项目专业负责人完善评审中的问题。
(3)当项目规模较小、技术比较成熟、设计过程比较简单、涉及专业少时,可采用会签评审方式。 (4)设计评审记录和文件应予以保存。
设计评审应考虑:与满足顾客需要和顾客满意有关的、与产品规范要求有关的、与过程规范要求有关的内容,按其设计阶段和设计专业,有下列方面:
[1]设计输入方面
a根据合同确定的质量要求是否合理;
b确定的社会要求(包括法令、法规、条例、规章等)是否齐全合理;
c选用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是否齐全、适当、有效;
d设计的基础资料是否足够、适当、可靠和有效。
[2]设计过程方面
a设计技术方案是否对照质量特性进行了多方案比较,论证是否充分,经确定的优化方案是否先进、经济合理;
b"四新"技术的采用是否正确、适当、可靠;
c主要设备选型、主要结构和材料选择是否经济合理;
d重要的设计计算方法、计算公式、计算参数、计算软件的确定和采用是否正确、合理、可信、计算结果是否正确;
e设计接口控制的要求是否适当。
[3]设计输出方面
a设计文件的技术内容是否全面、正确、合理,是否满足和反映了设计输入的条件和要求;
b设计文件是否有影响满足质量要求的差错;
c设计文件的编制和表述是否齐全、完整、符合规定要求;
为满足"质量要求",由一组定量和定性要求来表述,并将其转化为各种质量特性;功能性、安全性、经济性、可信性、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