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人员特别重视资格和资信。例如,笔者参与的福建峡阳水电站的外方业主美国新世界动力公司和诚峰热电厂的外方业主顶峰太平洋国际投资公司,对项目的关键分项工程和设备,均要求由资质齐全的分包商,或由与其合作过,在价格、进度、质量等方面有资信的“伙伴”公司承担。其招聘现场项目技术管理人员时,均要求提供各种资质履历,而且特别重视人员原公司老板的介绍信和工作资历评价等书面意见。总的说来,我国在资格、资信管理方面虽然已经起步,但在资质评审过程中,受各种行政等非正常因素的影响,高资质企业“多而泛”,且资信的“可信度差”。在招投标过程中,受隶属关系、人情关系、报价等因素的影响,有时会出现越级承包、无证施工的情况。这种现实情况使外商对国内各种政府或其它有关机构颁发或认可的企业资质、资信存在明显的不信任态度,从而导致国内企业首次与外商合作非常困难。外方业主或其代表总是处处设防,要求国内企业提供各种各样的资信证明,而且还要从多方面进行考证这些资信的可信度,这不但给国内企业从事涉外商务工作加大了难度,而且使得外方业主投入了大量不必要的精力。其结果是工程进度缓慢,麻烦不断,业主总是以怀疑的眼光来看待国内的每一个分承包商。
笔者曾经参与的某一项目,当地政府与外商签约,承诺上网电价O.50元/Kw.h,但当外资大量进入,外商要求政府提交电力部门的购电协议时,当地政府却以主要领导变更多为理由,拒绝提供电力部门的购电协议,外商最后无奈地中止了投资,BOT(建造、运行、移交)项目变成了BTO(建造、“移交”、运行)项目。当地政府乐不可支,认为白捡了一个项目,净赚几千万美元,据说此事还被当地主要领导当作“特大政绩”写在工作报告中,殊不知由此在国际上给我国政府的资信体系造成的恶劣影响远大于这个项目所得。
由此看来,如果说政府资信体系失效之日便是市场经济走向死亡之日,这恐怕还是较为客气的说法。我国加入WTO后,如果国内的资格、资信体系仍旧不能给国外合作伙伴以足够的信任度的话,那不但会给我国的工程咨询企业带来诸多麻烦,而且随着全球竞争的加剧,说灭顶之灾为期不远恐怕也不为过。
涉外工程顺利实施的关键合同是涉外工程中必须要引起注意的另一个关键问题。由于长期以来,我国水务、水利、水电及热电等基础设施和能源工程建设均由政府投资,由政府委派人员组成工程指挥部等类似机构,代表政府行使业主职责。这种行政管理模式相对我国独特的国情,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随着市场化的深入,其弊端日益明显,不重视合同便是其中之一。合同不但是涉外工程,而且应该说是一切工程的核心,好的合同文件,如能使之有效执行,则可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对于合同管理,国际上已形成了——套通用的做法。外方人员特别重视合同,每项工程,他们都会花费大量时间用于合同文件的编制,因为合同文件是施工、验收及支付、索赔的主要依据。从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投标、商务谈判、修改、签订合同到实施,外方十分认真,而国内企业做不到这一点。
也许是因为我国的职称评定等人事、行政等制度指导和引导不足的缘故,我们很难找到像国外那种既有充分的专业知识、工程实践,又有很强的专业法律知识和文字水平的复合型技术性管理人才。比如说,如果国内现在有一个上述那样既有专业知识背景,。又有较系统完善酌法律知识和经验的人才,他在国内应属于何种职称?既然政府没有这方面的指导和需求,当然不会有人主动朝这个方向努力和发展,而且相对来说,我们对这种复合型人才的要求更高,那就是这种人才还应具备很高的外语应用水平。
此外,或许是因为我们长期以来计划经济及行政管理造成的弊病,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工期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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