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大量存在,是否可以试行“业主付款保证担保制度”,其目的是保证业主根据合同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支付全部款项。这样,可有效保证监理付款核实签证工作的有效、公正运行。
2.5 改善目前工程款支付方法
为保证发挥监理方在工程建设中的应有作用,建议对工程款支付方法进行完善。对施工项目建设方必须设立专用帐户专门用于支付工程款。每次支付时必须有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否则,银行可以拒绝支付。如果出现违规现象,对责任人要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2.6 改变监理费支付办法 转贴于:中国项目管理资源网
现在监理费支付的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建设方手中,如果对监理工程师不满,可随意以各种理由拒付,往往使监理左右为难。建议采纳国际上一些成功做法,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监理费一次性划入指定的帐号。当需要支付费用时,银行凭建设方在审批监理方付款申清的基础上所签发的付款通知支付。如果建设方拒付,必须书面说明理由。
3 结束语
我国的监理制度是在吸取了发达国家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并结合我国国情建立起来的。西方实施监理制度的前提是法制相当健全、生产力发达和市场经济发育较成熟。而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水平和法制建设方面与西方发达国家比较,还有一定的差距。所以,我国的建设监理事业目前存在一些现象,恰恰是发展中必然遇到的问题,需要政府和社会从各方面给予关心和扶持。我国已加入WTO,要适时抓住机遇,迎接来自世界范围的挑战。国外的咨询和项目管理公司已经进入我国,面对强大的对手,我国建设监理业,如何解决现存的问题,更好地迎接挑战,就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我国建设监理事业任重道远,只有在有关各方的关心支持下,群策群力地排除各种障碍,才能得到有效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