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和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5、承发包阶段与合同价款的确定实行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是我国建筑市场逐步走向规范化轨道,是我国政府加强建筑市场的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重要举措,实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可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全面降低工程造价,有利于规范价格行为,使建设工程投资更加趋于合理。
在承发包阶段,工程造价科室在接受业主的委托下可协助业主:
1、编制招标公告书,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评标、定标原则及办法,对投标报价中单项报价进行比较分析,为业主选择承包单位提供依据,协助业主签订工程承了合同。
2、编制工程标底、工程量清单、审定工程标底,为施工承发包合同价款的确定提供依据,协助业主对施工承包合同价款的确定提供依据,协助业主对施工承包合同中的条款进行技术咨询,避免合同条款制定不严密,事后千万经济纠纷事件.由于工程建设周期长,涉及的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复杂,受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大,导致项目的实际情况与招标投标时的实际情况相比会产生一些变化,因此准确进行工程计量、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及时处理工程索赔、认真按合同改造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是工程造价科室在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的主要工作。
因此工程造价科室在施工阶段要做到“计量准确”、“严格控制、及时处理”、“认真履行”。即进行计量时对于可以描述清楚的尺寸、部位、数量要认真记录,必要时可以依靠摄影、照相等手段帮助。在设计变更上要严把签证关,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严格造价咨询程序,没有造价科室专业人员签字不得结算工程款,同时造价科室专业人员要对工程进度付款的控制负责,要避免工程进度款超付现象的发生。
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就是要控制合同价。工程合同价的突破,主要在于变更工程,但是,每个工程项目,或多或少有变更工程发生,因此,控制合同价必须首先控制变更工程。
1、工程变更概念FIDIC条款中的工程变更是指设计文件或技术规范个性而引起的合同变更。它在特点上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且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变更为必要条件。在表现形式上它有以下类型:
(1)因设计变更或工程规模变化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
(2)因设计变更而使得某些工程内容被取消;
(3)因设计变更或技术规范改变而导致的工程质量、性质或类型的改变;
(4)因设计变更而导致的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位置、尺寸的改变;
(5)为使工程竣工而实施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
(6)因规范变更而使得工程任何部分规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
2、工程变更的范围由于工程变更属于合同改造过程中的正常管理工作,工程师可以根据施工进展的实际情况,在认为必要时就以下几个方面发布变更指令。
(1)对合同中任何工作工程量的改变由于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是依据设计图纸预算的量值,是为承包人编制投标书时合理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及报价使用,因此实施过程中会出现实际工程量与预算不符的情况。为了便于合同管理,当事人双方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工程量变化较大可以调整单价的百分
(2)任何工作质量或其他特如在强制性标准外提高或者降低质量标准。
(3)工程任何部分标高、位置和尺寸的这方面的改变无疑会增加或者减少工程量,因此也属于工程变更。
(4)省略的工作应是不再需要的工程,不允许用变更指令的方式将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变更给其他承包商实施。
(5)新增工程按单独合同对待进行永久工程所必需的任何附加工作、永久设备、材料供应或其他服务,包括任何联合竣工检验、钻孔和其他检验以及勘察工作。这种变更指令应是增加与合同工作范围性质一致的新增工作内容,而且不应以变更指令的形式要求承包人使用超过他目前正在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