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预测、统一对外收支与结算。项目经理部负责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
14.6.3 项目经理部应编制年、季、月度资金收支计划,上报企业财务部门审批后实施。
14.6.4 项目经理部应按企业授权配合企业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资金计收。资金计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新开工项目按工程施工合同收取预付款或开办费。
2 根据月度统计报表编制 "工程进度款结算单,在规定日期内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结算。如发包人不能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且超过合同支付的最后限期,项目经理部应向发包人出具付款违约通知书,并按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计息。
3 根据工程变更记录和证明发包人违约的材料,及时计算索赔金额,列人工程进度款结算单。
4 发包人委托代购的工程设备或材料,必须签订代购合同,收取设备订货预付款或代购款。
5 工程材料价差应按规定计算,发包人应及时确认,并与进度款一起收取。
6 工期奖、质量奖、措施奖、不可预见费及索赔款应根据施工合同规定与工程进度款同时收取。
7 工程尾款应根据发包人认可的工程结算金额及时回收。
14.6.5项目经理部应按企业下达的用款计划控制资金使用,以收定支,节约开支;应按会计制度规定设立财务台账记录资金支出情况,加强财务核算,及时盘点盈亏。 转贴于:中国项目管理资源网
14.6.6项目经理部应坚持做好项目的资金分析,进行计划收支与实际收支对比,找出差异,分析原因,改进资金管理。项目竣工后,结合成本核算与分析进行资金收支情况和经济效益总分析,上报企业财务主管部门备案。企业应根据项目的资金管理效果对项目经理部进行奖惩。
15 项目组织协调
15.1 一般规定
15.1.1 组织协调应分为内部关系的协调、近外层关系的协调和远外层关系的协调。
15.1.2 组织协调应能排除障碍、解决矛盾、保证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15.1.3 组织协调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人际关系应包括施工项目组织内部的人际关系,施工项目组织与关联单位的人际关系。协调对象应是相关工作结合部中人与人之间在管理工作中的联系和矛盾。
2 组织机构关系应包括协调项目经理部与企业管理层及劳务作业层之间的关系。
3 供求关系应包括协调企业物资供应部门与项目经理部及生产要素供需单位之间的关系。
4 协作配合关系应包括协调近外层单位的协作配合,内部各部门、上下级、管理层与劳务作业层之间的关系。
15.1.4 组织协调的内容应根据在施工项目运行的不同阶段中出现的主要矛盾作动态调整。
15.2 内部关系的组织协调
15.2.1内部人际关系的协调应依据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做好思想工作,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等方法实现。
15.2.2项目经理部与企业管理层关系的协调应依靠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项目经理部与劳务作业层关系的协调应依靠履行劳务合同及执行"施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15.2.3 项目经理部进行内部供求关系的协调应做好下列工作:
1 做好供需计划的编制、平衡,并认真执行计划。
2 充分发挥调度系统和调度人员的作用,加强调度工作,排除障碍。
15.3 近外层关系和远外层关系的组织协调
15.3.1项目经理部进行近外层关系和远外层关系的组织协调必须在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范围内实施。
15.3.2项目经理部与发包人之间的关系协调应贯穿于施工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协调的目的是搞好协作,协调的方法是执行合同,协调的重点是资金问题、质量问题和进度问题。
15.3.3项目经理部在施工准备阶段应要求发包人,按规定的时间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保证工程顺利开工。项目经理部应在规定时间内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