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来说,公司必须在产品开发流程中不断地“重新发明车轮”,即重新定义产品开发流程。每一个项目小组都定义其要遵循的流程,结果,每个项目小组即使在执行相同的或相似的任务时,开发流程也迥然不同。这种模式延长了开发周期,且整个公司的项目小组都易犯同样的错误。
对第二种情况来说,流程被文档化了,但是并没有得到执行。典型的情况是,某个职员在程序手册里定义开发流程,然后把手册散发出去,天真地期待每个人都会遵守它,结果当然是他们并不遵守。多数情况下,他们不遵守反而好一点。项目小组又各自将自己的那一套流程搬了出来。
对第三种情况来说,开发流程已得到明确和遵守,可惜这个流程天生就效率低下。令人吃惊的是,许多公司在规范流程时,只是简单地将他们现有的做法写成文件,哪怕这个流程效率低下,其结果自然是把问题制度化了。
在评审开发流程时,我们发现普遍存在下列缺陷:
·无章可循的开发活动导致产品不断更新。
·由于对必须完成什么样的开发活动及何时完成有误解,因而造成项目计划不周及准备不足。
·缺乏通用术语以及由此引起的理解问题,导致开发工作不理想。
·产品开发定义过于详细,尤其是缺乏结构化的定义,使得开发效率不高。
·每一步都需要多个签字盖章的官僚流程延缓了开发工作。
·缺乏并行工程,因为它没有被设计到结构化开发流程里。
·缺乏开发活动的周期时间指导,导致项目进度不准确。
·由于没有将责任落实下来,导致未能不断地改进产品开发流程。
在PACE方法中,核心小组用结构化开发流程开发产品,这将确保一致性,并避免小组创立各自的流程。基于一个通用的结构化流程,就可以使用通用的周期时间指南并为持续改进打下基础。
按照PACE的方法,一个结构化开发流程包括几个等级。在阶段评审流程所提供的框架中,一般有15—20个主要步骤来定义一个公司的产品开发流程;每一步又分成10—30项任务,规定每一个步骤如何在公司里得以实施。这些任务又为每一个步骤定义出标准周期时间,因此可以根据这些基本步骤编制进度表、预估资源需求、制定计划及进行管理。
每一项任务还可进一步细分成各种各样的开发活动。根据任务的性质,每一步骤的开发活动数量从几个到30或40个不等。总的来说,各步骤与任务永远适用于各种项目,而开发活动则因项目不同而不同。
4、开发工具与技术
各种设计技术,例如质量功能配置(quality function deployment, QFD)、装配设计(design for assembly, DFA)和可制造性设计(design for manufacturability, DFM),能促进产品成功并达到相应的运行效果。然而,这些技术中没有哪一个能单独地解决产品开发中的所有问题。
举例来说,一个规模宏大、部门众多的高科技公司选择QFD作为其最终的解决方案。公司投入巨资来培训全公司人员的设计技术,并培养了内部QFD专家和顾问,进行相应的宣讲介绍。9个月后,产品开发仍不见起色,项目小组也就解散了。由此,QFD技术受到不公正的指责,这只是因为人们期望有一项技术能弥补整体综合方案的缺乏。
在过去的5—10年中,许多新型自动设计工具已被开发出来,它们可以极大地辅助产品开发流程。这些工具包括计算机辅助工程(CAE)、面向对象的软件开发工具、产品数据管理系统、模拟工具以及用于项目计划、进度和决策的工具。同样,没有单独的一种工具能提供一个完整的解决办法。每种工具都可以更大地提高工作流程的生产率,但所有的工具都需要一个结构化的流程,这是一个先决条件。
至于这些工具和技术的使用,我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