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中,没有将招标项目和企业资质等级挂钩,与日常开发管理工作严重脱节。部分省市在过去几年当中,受"沿路开发"和搞"扒皮"工程的影响,招标的开发项目规模偏小,很少有超过5万平方米的。 这就给某些开发企业造成了错误认识:资质高低一个样,有没有资质一个样,都有投标资格,都能揽到活。开发企业决策者不注重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企业自身素质,普遍缺乏资质升级的积极性。个别省市近3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一家有进行质量体系认证的意向。多数企业规模小、资质等级低、投资分散,严重不符合房地产市场集约经营和规模经济的要求。
评标过程缺乏有效监督机制
招投标制定的推行,就在于要确保定标结果的公正、公开、公平性。现行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招评标是在一个相对狭小、封闭范围内进行的,而且存在大量的议标项目。关心城市建设的圈外人士、有切身利益的拆迁居民等很难了解情况有前因后果、进展态势。这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少数人搞"暗箱操作",公开性不足。另外,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专业性不强,有的还缺少必须的房地产市场专业知识,对开发企业的了解深浅不一,往往整个评标过程就一两个人发言,其他人只是打打分而已,定标的公正性可信度差。以上问题的存在充分说明,相对于推行了近20年的建筑市场招投标而言,房地产开发项目招投标工作仅属于初级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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