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有一定冲突。因此,实践证明,对这种跨部门、进行业务流程改变、涉及管理理念和利益格局的项目,各层面的一把手要成为项目的拥有者,使之成为自己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才有可能使项目顺利推进。
业务部门主导
信息技术应成为一项以经营为主导的部门行为,而不是一个以技术为主导的参谋职能。今天大多数公司的业务经理与技术经理之间仍然存在着一道屏障,因此信息技术与经营战略以及支持该战略的日常工作程序之间常常只保持着松散的关系。一些做得相对较好的公司正在试图打破这一屏障,并较好地将信息技术纳入业务战略制定中。
调查结果显示,那些业绩较好的公司更多地把信息技术的责任赋予业务经理,而不是技术经理。这意味着,业务经理负责新的应用技术的选择实施及其效益的实现;信息技术部门与业务部门合作开发新的应用技术,信息技术部门只负责拥有技术上的基础设施,而一旦出了问题,责任则应由业务人员来承担。
让业务经理们负责信息技术意味着信息技术部门要支持与信息技术项目发展有关的活动,并负责维持一个具有成本效益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同时这也为各个业务经理所做的决策起到了协调联系的关键作用,从而保证了各项决策能协调统一地实施。
作为其职责,高级管理人员应充分了解情况,以便同信息技术部门进行对话,并像对待其他职能部门一样,可以提出同样深刻的问题。一方面,这意味着信息技术部门必须熟悉业务,而不是只抱住技术不放;另一方面,即使不是信息技术部门的经理,也必须学习信息技术的基础知识。
制定明确的目标
企业IT应用需要制定明确的目标。只有目标明确,才能策略得当、控制有力,从而避免项目失控。与此同时,信息技术开发活动要在短期内收到经营效益。类似ERP的IT应用项目的实施一般需要6~12个月的时间,甚至更长。制定一个目标明确的实施计划是企业开始准备实施IT应用项目的首要任务。
信息技术高绩效的公司一般采取阶段性的收益战略,以避免一次性地更换旧的信息技术系统。这种循序渐进的方式把系统分成一个个小部分进行升级,而不是项目一次性出效益。一些最优秀的公司通常使项目在每90天内推出短期效益。这种做法可以使用户很快地看到回报,从而促进了IT与业务的良性发展。
很多公司也充分利用现成可靠的成套软件,尽可能少地对其进行改动。原则是宁愿改变自己的工作程序,也不要去动软件程序。同时,要想成功,关键一点就是不要把过去的坏习惯带入将来要使用的软件里。如果确实要对成套软件进行改动,那么经验表明,只有当第一年内收回四倍的投资额,才可能对成套软件进行改进。这个数字可以足够抵消将来的隐性成本。如果改进势在必行,或是为了通过改造以发挥其特有的优势,那么信息技术高绩效的公司会致力于其中可以产生80%的商业价值的20%的绩效点,然后迅速试点运用这种技术,实现这些功能的100%的效益。对业务和信息技术中的变化进行小规模的检测,对改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其扩大化之前就予以解决,接着迅速推广第一轮的改进。而那些价值相对较低、耗时的改进,则可以推迟进行。
贯彻灵活性与简洁性相结合的设计原则
很多公司都在鼓吹标准化,但真正做到的却是少数。许多公司所应用的技术像一盘大杂烩,诸如电子邮件或是开账单之类的事也许都不止有一个基本系统,结果导致了应用技术组合以及信息技术的基础设施既复杂又不灵活,大大增加了信息系统运营维护的成本,也给快速扩充增加了难度。信息技术高绩效的公司,例如惠普(HP)、IBM等,在全球实现统一的IT配置,减少了技术及其平台的数量,同时设计出能够增加灵活性和可操作性的结构体系,从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