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自己的各种努力。
无论是应付突发局面,还是迫于求生存而对自身进行改革或调整的各种努力,在当今世界上,已经不再像上个世纪90年代以前那样属于一些偶然的情况,而越来越像一般人所理解的“创造独特的产品或服务”那样频繁了。例如,纽约世界贸易中心双子座于1993年遭到袭击尚不足10年,就惨遭“9.11”摧毁。但是,一般人还很难将这些事情理解为“产品”或“服务”。
为了让我们的项目管理人员正确地理解项目的含义,全面认识自己应当付出的努力,笔者建议,在“指南”的基础上将项目定义修改为:“为创造某个独特的产品或服务,或完成某独特的任务所做的暂时性努力。”
2 项目生命期
地球上的生命繁衍不息,但就个体而言,其存在是短暂的或曰是“一次性”的。正是在这一意义上,项目如同生命。不少书籍上有“项目周期”、“项目寿命周期”、“项目生命周期”或其他类似词语。诚然,自从有人类以来,人类已经进行了一个又一个的项目,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还将继续不断、“周而复始”地进行更多的项目。然而,具体的项目一旦取得了预定的成果就结束了,不会再来一遍。否则,就同项目的“暂时性(一次性)”相矛盾。那么,为什么这么多年来不断有人使用“周期”这两个字呢?这也许同理解Project life cycle的含义有关。关于life,翻译成“生命”实在很好,因为项目同生命个体(特别是人之生命)一样,有始有终。但是,cycle应当如何理解呢?《新英汉词典》[11]上是这样写的:“①周期;循环;一转;②(一段)长时期,(一个)时代③……”。cycle的确有“周期”之意,但在这里不能取此意,而应取“(一段)长时期”,简称“期”。因为人生的cycle一般是几十年,足够长了。
作者建议今后使用“生命期”表达“项目所有阶段的全体”这一概念。不但简洁、生动、传神,而且还可提醒项目管理人员像珍惜生命那样,管好项目,“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3 项目管理、项目目标和制约因素
阅读过“指南”各年版本的人,可能会发现,该文件很少使用“目标”这个词。1994年8月出版的征求意见稿,将项目管理定义为“应用知识、技能、工具和技术,以便满足或超过利害关系者对项目的要求。要满足或超过利害关系者的要求就必须权衡以下各方面彼此之间互相冲突的要求:
® 范围、时间、费用,以及其他项目目标。
® 具有不同要求的利害关系者。
® 已明确提出和未明确提出的要求。”
除了明确“将知识、技能、工具和技术应用于项目活动之中”以外,1996年版关于项目管理的定义基本上与1994年版相同。
“指南”2000年版中的定义是“就是把各种知识、技能、手段和技术应用于项目之中,以满足项目的要求。项目管理是通过如下过程进行的:如启动、规划、执行、控制和结尾。项目班子管理项目的工作,项目的这些工作一般涉及到:
® 对于范围、时间、费用、风险和质量方面提出的互相冲突的要求。
® 需求和期望不同的利害关系者。
® 已明确的要求。”
“指南”2000年版中的定义与前两个版本的重大区别是:(1)将“或超过利害关系者的要求”和(2)“未明确的要求”去掉了。(3)将项目利害关系者在“范围、时间、费用,以及其他项目目标”方面提出的互相冲突的要求明确为“对于范围、时间、费用、风险和质量方面提出的互相冲突的要求”,删掉了“目标”二字。
很明显,“指南”的这三个版本关于项目管理的定义都强调项目管理的目的是“满足要求”,而不是“实现目标”。
相比之下,国内一些项目管理教材,普遍强调项目管理的目的是实现“项目目标”。例如: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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