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一个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能力时,往往看他能处理什么技术问题,考察监理工作成果时看他们处理过什么技术难题,就连监理投标答辩时所提出的问题也明显偏重于考察对技术问题的处理能力。
另一方面,法规赋予监理工程师在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多方面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因此,监理工程师必须首先要满足法定要求。监理认为,不管对什么项目,监理必须完成上述工作。从而忽略了业主心中哪棵樱桃树。
结果如何?
对业主来说,他们对监理的期望和监理的法定责任存在着差异,他们只关心自己认为最重要的部分。对监理完成的期望值以外的工作,他们往往不能发现,有时甚至视而不见,而不满足其特定期望时就会产生失望和不满。监理工程师整天忙忙碌碌却不明业主的期望。于是,产生矛盾,双方都不满。
解决这些问题的最关键的是要在尽到自己法定责任的同时,一定要密切关注业主心中那棵“樱桃树”。
樱桃树在那里?
顺利找到“樱桃树”的方法是进行一组类似于剥洋葱的活动。从业主最关心的的某个具体要求(A)开始,寻找这个要求的原因(B),再寻找产生(B)的原因(C)……。一层层剥下去。一直到某一个原因是出于他心底的某个观念,而不是某个现象或行为为止。这个观念就是那棵“樱桃树”
在这个过程开始时,我们面对的可能是一堆要求,或指令,处于和(A)并列状态。这些要求可能是相互矛盾的,在别人看来也可能认为是错误的。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能丢掉任何来自于业主的信息。决不能因为自以为不正确就弃之不理,因为业主的任何看法都是他内心观念的反映。
只有满足了对“樱桃树”可渴望,才能得到业主的真正认可。然而,很多时候我们采取的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工作方式,做了一个任劳任怨的“消防队员”。纠其原因,是因为我们没有进行上述分析。在处理问题的时候,以为消除了造成此问题的原因就万事大吉了,而忽略了原因后边还有原因,最终的原因是人的观念。
樱桃树是找到了,但是?……
当我们尝试做上述工作并找到那棵樱桃树的时候,却发现支持其行为的观念是不正确的,有时和法规冲突,有时和合作伙伴利益冲突,甚至有时真可谓“损人不利己”。
比如,几年前在笔者监理过的一个项目上挡土墙倒塌的问题:该项目和北邻居以挡土墙相隔,该挡土墙高5米,顶部宽1米,总长40米。我们进场时就发现该挡土墙已经出现裂缝(看上去,该墙至少有10年的历史),在注意观察的同时,建议甲方寻找相关资料,并对该挡土墙进行必要的鉴定。甲方经过多方寻找,没有找到相关的任何资料,也未做任何鉴定。当我们向他们报告可能会坍塌时,他们坚持认为不会倒,没有理会我们的建议。有一天,我们发现前一天贴在墙体裂缝上的纸条(用以观察裂缝的发展)已经被拉开约5mm。我们当即疏散了在挡土墙下施工的8名工人,并拉起红色丝带,禁止任何人进入该范围。在工人撤出后不足1小时,挡土墙整体倒塌。
事后,甲方负责人自言自语:这么大的挡土墙,怎么说倒就倒了呢?
他们为什么不相信我们的话呢?
原来当人收到外界信号时,潜意识首先寻找在潜意识中和这一信号最近似的内容。然后根据搜寻到的内容解释这一信号,得出他对这个信号的评价。当您的观点和对方潜意识之中的某个观念一致时,他便同意您的观点。否则,将不同意。在本例中,存在于对方潜意识中的观念是“这么大的挡土墙是不会倒的”。因为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挡土墙倒塌。
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通常情况下,我们在试图说服别人的时候,会列举出若干“论据”来证实自己的正确性,或许也会举例说明对方的错误。但我们经常会发现,这样的方式并没有说服对方,反而引起了对方的对立。为什么呢?
原来,我们的所谓的论据只是符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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