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的诉讼。具体来说就是,谷歌利用其力量“从流向在线出版商和内容生产商的广告收入中提取高额税费”,这些企业不得不将这些成本转嫁给消费者,使他们利益受损。
记者注意到,谷歌2019年1620亿美元的收入中,绝大多数都是来自广告,而据相关数据,谷歌目前控制着美国31.6%的数字广告支出。相关人士称,谷歌的广告工具主导了广告制作的所有环节,使其得以保持主导地位。
一时间,山雨欲来风满楼,谷歌面临来自美国司法部、州政府等多个层面的反垄断诉讼。
而这只是近年来全球围猎谷歌的一个缩影,实际上,从2017年算起到现在,这四年间谷歌被反垄断调查的次数已达30次,被罚金额数量超过96亿美元,两项指标皆为全球第一。
巨头的悖论
一向以“科技创新先锋”和“不作恶”示人的谷歌,何以风评急转而下,成为全球“围猎”的目标?是谷歌变了还是环境变了,抑或两者兼而有之?
“简单地说,那些曾经生机勃勃的、不被看好、但勇于挑战的初创企业,现在已变成在石油和铁路大亨时代的那种垄断型企业。”在民主党向众议院司法反垄断委员会提交了一份长达400页的报告中,扉页导语的这句话似乎做了生动的诠释。
2010年,谷歌打赢浏览器大战,市场份额一路攀升,至今已占据美国88%的互联网搜索市场和70%的搜索广告市场。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巨大的现实利益面前,完全寄希望于巨头自身的道德约束显然是不可行的。”一位互联网分析师对记者表示。
根据诉讼状,谷歌的反竞争行为轨迹很清晰:通过广告业务获得巨额收入,然后用这些钱向手机制造商、运营商和浏览器支付费用,让谷歌成为相关平台的默认搜索引擎,巩固其领先地位,获得更多广告收入。虽然用户也可以调整默认设置,手动更改搜索引擎,但事实上很少人会这样做,这就构成实质性的排他性。
当占据一个市场的九成份额时,谷歌很多行为也可以更加任性:比如网站很难反抗谷歌的霸王条款;移动设备自带谷歌搜索引擎,并且用户很难删除;广告商们只能默默接受谷歌的绝对定价权;APP开发者要向谷歌的应用商店缴纳30%的税费。此外,谷歌还能利用特权,为自家产品输送流量,比如助推旗下的YouTube、Chrome等成为各自领域的龙头。
1998年,拉里·佩奇和谢尔盖·布林在美国斯坦福大学的学生宿舍内共同开发了谷歌在线搜索引擎,此后在微软等巨头的夹缝中一步步成长,而经过20多年的快速成长扩张,成长为一家和微软同等量级的传统巨头。
“当一个巨头其所在市场中取得长期可持续的支配地位后,它往往会利用其支配地位来获取高额的垄断收益,而不是通过业务创新、改进来冒险和挣辛苦钱,而且往往会通过各种绑定、限制乃至并购来维持其支配地位。”上述分析师表示。
美国司法部的说法也可以管窥一二,谷歌垄断了美国的搜索市场,控制了90%的市场份额。谷歌搜索形式上是免费的,但事实上,消费者是以向谷歌提供个人数据的形式来支付服务费用。政府反垄断诉讼是基于这样一个理念:谷歌的垄断地位导致竞争减少,进而导致产品和服务质量的下降。
美国司法部发言人马克·雷蒙迪(MarcRaimondi)表示:“如果政府不执行反垄断法来促进竞争,我们可能会失去下一波创新浪潮,如果不破除垄断的话,美国人将可能永远看不到下一个谷歌的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