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聪明的算法又真正算计了谁呢?
值得欣慰的是,现在国家监管层面已经开始在互联网领域推出了反垄断法。
11月10日上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互联网平台基于大数据和算法技术优势实行的某些交易行为,也需警惕是否构成“无正当理由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实施差别待遇,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其中,在分析是否构成差别待遇时,可以考虑的因素包括:根据交易相对人的支付能力、消费偏好、使用习惯等,实行差异性交易价格或者其他交易条件等。也就是说”二选一和大数据杀熟或被认定垄断。”
我们一直清楚技术具有两面性,但“黑暗面”却似乎在国内被物尽其用的更加彻底。究其原因,企业的趋利性、法律的漠视、个体的默认,没有一方可以免于责任,置身事外。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没有人能永远拥有行业垄断之势,商家丢掉客户的信任与客户流失并无二致。而已经在中国几亿网民身上尝尽了甜头的互联网与技术巨头们,相信会在某一天因我们的信任而付出有偿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