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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如果公司在上市前就知晓相关的立法工作正在起草,它就应该把相关的风险向投资者披露”,郝俊波律师说。
阿里披露义务存争议,举证有难度
集体诉讼对于阿里影响几何?对于蚂蚁暂缓上市这一突发消息,阿里是否需要承担披露失责的义务?高额董责险是否还会买单?这是有关阿里集体诉讼的主要争论。
就集体诉讼已被法院受理这一事实而言,多位律师均并无异议。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律师指出,原告持有阿里股权,而且主张蚂蚁暂缓上市已构成阿里对原告的侵权,起诉条件已经满足,法院受理是一个必要的程序。
但他认为,受理并不等于胜诉。蚂蚁暂缓上市这一事件相关公告仅蚂蚁集团有披露义务,作为蚂蚁的关联股东,阿里在披露义务上失责“略为牵强”。
他指出,蚂蚁集团暂缓上市,与阿里管理层两者是否有因果联系,这一问题仍然有待观察。如果前后存在因果关系,那么阿里很有可能败诉,但如果两者因果关系较弱,那么阿里存在责任的可能性并不大。
对于信息披露义务,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郭捍东律师也持同样的看法,他补充称,美股阿里虽为蚂蚁的第一大股东,却并非实控股东,两者是关联公司,因此,即使蚂蚁前期申请上市中存在违规甚或违法问题,不会成为美股阿里的问题;依法应当追究的是蚂蚁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董事高管,而不应据此要求美股阿里承担责任。
对于蚂蚁未披露网络小贷新规起草的诉讼理由,郭捍东也表示了不认可。“道理很简单,一项立法,如仅是处于工作计划阶段,尚无任何内容,如何预测?如何披露?”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孙宏涛教授则认为,不排除阿里高管提前知晓新规出炉的可能性,但是从打官司的角度而言,在举证阿里高管存在提前知晓、主观不予披露上,存在难点。
“很难证明蚂蚁集团的高管知道这个事情,即使知道,也很难证明阿里高管预测到该新规的严重性”,孙宏涛说。
高价董责险是否应该买单?
当前,在集体诉讼事件发酵同时,高价董责险能否赔付也成为阿里此次能否脱身的关键。
董责险,全称为董(监)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通俗地说,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因过错导致第三者遭受经济损失,相应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可以转嫁给保险公司。
蚂蚁集团与阿里巴巴均购买了董责险。此前据媒体报道,蚂蚁集团董责险保单总保额高达15亿元;界面新闻从业内人士处获悉,阿里董责险保单总保额也达5个亿。
就两张董责险保单而言,多位律师告诉界面新闻,此次集体指控面向阿里,而非并未上市的蚂蚁集团,所以蚂蚁集团15亿董责险“不一定用的着”,如果阿里选择和解或者败诉,阿里董责险买单的可能性极大。
集体诉讼耗时漫长 阿里和解可能性较大
即使在此次针对阿里的集体诉讼中,业内对于阿里是否有蚂蚁事件的披露义务存在争议,举证阿里责任有难度,但在孙宏涛教授看来,阿里极有可能选择和解。
“董责险最重要的作用除了理赔之外,还在于抗辩与和解。”孙宏涛指出,在集体诉讼生效之后,承保董责险的保险公司将代替被告行使两种职能,一种是抗辩,认为对方证据不够充分,不足以让我赔偿;另外一方面,与对方达成和解,不能完全弥补投资者的损失,但是至少不会让投资者血本无归。
孙宏涛教授认为,达成和解往往是更容易高效快速解决问题的方法,对于上市公司而言也是一种更好的选择。如果选择抗辩,极有可能将这一法律争议的时间延长,从现实的资本运作和实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