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的法庭听证过程中,加拿大联邦警员温斯顿·叶(Winston Yep)是唯一接受交叉询问的证人。
从这位警员回答的诸多提问中,人们发现,这位加拿大联邦警员在逮捕孟晚舟的过程中,当初的做法和现在的陈述有着多处明显的矛盾之处。
矛盾之一:没有任何记录的“安全考虑”
叶警员反复说,之所以没有按照原计划在飞机上立即逮捕孟晚舟,是“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他解释说,法庭命令“立即逮捕”需要在安全的前提下。
然而,在他自己的工作记录中,对这次逮捕的计划,却没有考虑“安全”的只言片语。
矛盾之二:警察让别人面对“安全问题”
叶的身份是警察,他声称在飞机上逮捕孟晚舟会有安全问题,所以改变了逮捕地点,由边境服务局先对孟晚舟进行盘问。
既然如此,他应该提醒加拿大边境服务局的人员注意安全,但他没有这么做,也解释不清为什么在面对有所谓“安全问题”的孟晚舟时,全副武装、穿着防弹背心的警察不出面,反而让没有任何武装的边境服务局工作人员与孟晚舟面对面接触长达3个小时。
矛盾之三:出于“安全考虑”的搜查竟然首先是电子设备
叶警员称,他们没有在飞机上逮捕孟晚舟是担心她随身携带水果刀之类的凶器。但是,他们事先准备的是专门屏蔽电子设备的“法拉第袋”。
当孟晚舟下飞机后,他们没有搜查她随身是否带武器或凶器,反而是先搜她的电子设备。
显然,他们真正关心的是这些电子设备,根本不是水果刀之类的所谓凶器。
矛盾之四:警员担心孟晚舟把水果刀带上飞机
叶警员承认他事先知道孟晚舟是一位46岁的女性,国际知名企业高管。当辩方律师里克指出,考虑到“9·11”事件后,国际航班都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叶警员不会真的担心孟晚舟身上带着水果刀之类的武器时,叶警员已经不能自圆其说,只是辩称,他不能确认孟晚舟到底跟谁在一起,到底会做什么。
温哥华当地时间27日,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孟晚舟的律师(辩方律师)用一天的时间继续对加拿大联邦警察警员温斯顿·叶进行询问。与26日相比,这位警员当天回答辩方律师的过程明显变长,似乎对每个问题都‘三思而后答’,声调也比昨日更低。尽管如此精心地选择答案,他还是在追问过程中被迫直接承认,是他用内容错误的宣誓书获得了法官的临时逮捕令。
根据加拿大的法律,警察逮捕任何人都要向法官申请逮捕令。在这个案件中,法官签发的是临时逮捕令,也就是主要依据警察的宣誓书来签发。为防止警察滥用司法权力,警察必须在宣誓书中向法官作出诚实的陈述。法官基于对这份宣誓书内容的信任来决定是否签发逮捕令。然而,如此重要的宣誓书,叶警员在这份宣誓书中却存在着形式和内容多方面的错误。
一、没有在宣誓书中向法官提供准确的内容
宣誓书中有一个关键的信息,就是孟晚舟是否与加拿大有关联。叶警员在宣誓书中说,孟晚舟与加拿大没有关联(no ties)。而辩方律师指出,孟晚舟不仅在过去的10年内,曾50多次往返加拿大,目前在温哥华有两处房产,还曾拥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对此,叶警员承认,“对于孟晚舟与加拿大没有关系这一点是我搞错了。”
二、明知宣誓书中有错误却不及时更正
叶警员承认,11月30日,也就是孟晚舟被捕前一天的晚上,他得知在自己当天下午签署的宣誓书中,“孟晚舟与加拿大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