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e手机达14亿台,加上各种其他终端设备,如果未来败诉,苹果或许需要支付一笔不菲的侵权费用。
此外,对于未来在美起诉苹果的可行性,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王雷认为,虽然专利权具有地域性特征,但如果小i机器人在中国的专利申请时间更早,可以作为Siri破坏前者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证据”使用。
据悉,Siri在美国本土已多次遭遇侵权官司。2012年,美国Dynamic Advances起诉Siri侵犯专利,最终苹果于2016年支付2490万美元与前者达成和解。随后在2018年,美国本土语音识别技术公司AVRS与SpeakWare又相继起诉Siri,指其侵犯语音技术专利,目前诉讼仍未结束。
对此,王雷提醒,对于此类诉讼,原告方应该有足够的耐心,以此前诉讼为例,苹果所采用的方式并不“新鲜”。“在类似的侵犯专利权诉讼中,被告提出专利无效的审查是一个惯用的套路,苹果只是沿用了这一方式而已。”王雷指出。
另一方面,王雷表示,由于专利权属于对研发成果的垄断性保护权利,擅自侵权使用者将面临禁售和赔偿的法律风险,因此,原告方应从多个诉求维度,更多以“组合拳”的方式,才有可能赢得最终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