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期的基础上,由项目经理批准;四级进度计划调整,由子项目经理批准。
项目组织机构内各相关方,均应分析实际进展情况与目标计划的差异,以及各类反映进度变化趋势的指标,并对整个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分析,预测项目潜在的主要风险。
根据实际进度分析的结果,项目组织机构内各相关方应提前采取措施,保证进度计划的实施,主要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 项目经理应定期向子项目部发布有关图纸、设备及主要材料的落实情况,以便及时调整和优化施工进度计划,以便施工进度计划符合实际。
● 子项目经理对照进度计划,提醒承包商应该到场的设备和材料。
● 各级监理工程师根据各类施工进度报告的内容,随时对工程进度进行分析和评价,并作为要求承包商加快工程进度、调整进度计划或采取其他合同措施的依据。出现滞后作业、影响项目计划的事件及重大的变更时,项目经理或子项目经理应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分析,找出原因,协调解决影响进度的各种问题,对工程进度实施有效动态控制和管理。
● 施工经理在不同时段检查承包商的设备运行、材料和资源配置情况。对于不能满足进度计划要求的,及时向承包商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施工按照进度计划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