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能做出正确的决定。
3. 建设自己的决断体系
我在面试产品经理的时候,有一个加分项——有自己的产品原则。
对产品人而言,你的产品原则就是你判断体系的规则;是可执行的、具体的条款,有点像法官判定案件依据的法律一样。
曾有一篇叫《微信的产品原则》一文,其中一条:对用户而言,固定路径是最近路径。
这条好像是能解释上面我打赌输掉的原因——其实它就是交互最短路径法则和用户行为习惯的结合体。
对于一个目标用户覆盖率很高,使用频次很高的应用而言,修改用户访问路径习惯这件事的危险有多大;这个原则其实符合更高层、更抽象的确定性原则。
建立自己的决断体系,是基于丰富的知识和实践基础上的,是在理论指导下实践中提炼出来的,绝不该是臆想和杜撰的东西。
就产品经理而言,建立自己的产品原则,是为了让产品决策整体和谐统一;是为了在决策可A可B时,能快速下决定,是为了某些理论知识在自己特定环境下统一变通。
它的建设只需要一点一点丰富即可,没有必要为建设而建设;只要有这个意识,搭好框架,根据遇到的情况,随时添加即可;它的内容可以大到产品定向,可以小到icon选色,不贪大不嫌小。
有时候它并不一定是最优选择,但它依然有很高的价值,这就像法律有时候会伤害一些人,并不合乎情理,但如果没有法律,那带来的危害将会怎样?
自己的决断体系很多时候,带有浓厚的个人色彩,这并无可厚非。
不违反基本原则,或在特别环境下有补偿机制,是可以自成体系的。
比如:我认为,在2c和2b产品的功能设计上,2c产品可以为体验舍弃功能,2b产品可以为功能完善而牺牲些体验;再比如:在多角色的产品中,让动机强的角色去驱动业务……
你可能会找到某些场景,这些原则并不适合,但我在工作中使用它能解决问题,我就把它放到我的体系中。
一个原则,判决体系为实用而建,不为著书立传。
等你拥有自己的决断体系时,你就可以常说“我认为”了。
决定力对于产品人而言,它是职业素养里很基础、很重要的素质,它决定你在这个职业上的高度,也正在左右着你工作过程中的流畅度。
一般你得确保有80%的问题可以当场给出决定,不能什么事都要别人等待你的思考,这80%的决定所依据的判断准则,就像是长在你的身上,是无需加以思考的,它来源于你学习的知识,来源你的实践经验,来源于你基于知识和经验而形成的自己的原则。
对于有些情况没有现成准则可以参照的,可以拿回去认真思考下,结合你的知识、感觉和智慧,需要的话可以补充新知识,最终给自己的判断体系再填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