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地干等作出规定,并对实际质量活动进行监控。
5、合格控制原理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保证项目或工序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及时判断项目或工序质量合格状况,防止将不合格品交付给用户或使不合格品进入下一道工序,就必须借助于某些方法和手段,检测项目或工序的质量特性,并将测得的结果与规定的质量标准相比较,从而对项目或工序作出合格、不合格或优良的判断(称为合格性判断),如果项目或工序不合格,还应作出适用或不适用的判断(称为适用性判断),这一过程就称为合格控制。合格控制贯穿于项目进行的全过程。
可见,合格控制是确定项目阶段性成果及最终成果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其质量的含义是静态的符合性质量。
合格控制的基本环节是:量测(检测)、比较、判断和处理。
6、质量保证原理
项目的质量保证致力于提供质量要求会得到满足的信任。保证满足质量要求是质量控制的任务,就项目而言,用户不提质量保证的要求,项目实施者仍应进行质量控制,以保证项目的质量满足用户的需要。
要使用户能“信任”,项目实施者应加强质量管理,完善质量体系,对项目应有一套完善的质量控制方案、办法,并认真贯彻执行,对实施过程及成果应进行分阶段验证,以确保其有效性。在此基础上,项目实施者应有计划、有步骤地采取各种活动和措施,使用户能了解其实力、业绩、管理水平、技术水平以及对项目在设计、实施各阶段主要质量控制活动和内部质量保证活动的有效性,使对方建立信心,相信完成的项目能达到所规定的质量要求。所以,质量保证的主要工作是促使完善质量控制,以便准备好客观证据,并根据对方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提供证据的活动。
可见,质量保证的作用是从外部向质量控制系统施加压力,促使其更有效地运行,并向对方提供信息,以便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内部质量保证是为使组织领导“确信”本组织所完成的项目能满足质量要求所开展的一系列活动。组织领导对项目质量负全责,一旦出现质量事故,则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而项目的一系列质量活动是由项目经理部或项目团队进行的,虽然项目团队明确了职责分工,也有相应的质量控制方法和程序。但是,是否严格按程序进行,这些方法和程序是否确实有效,这就需要组织领导来组织一部分独立的人员(国外称质量保证人员)对直接影响项目质量的主要质量活动实施监督、验证和质量审核活动(即内部质量保证活动),以便及时发现质量控制中的薄弱环节,以提出改进措施,促使质量控制能更有效地实施,从而使领导“放心”。所以,内部质量保证是组织领导的一种管理手段。
7、监督原理
为了减少出现不正当的获利行为,减少质量问题的发生,进行质量监督是必要的。项目的承揽方作为独立的项目实施方,其质量行为始终受到实现最大利润这一目标的制约。这种最大利润是在保证和提高项目质量或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通过提高工作效率取得,还是通过偷工减料、降低质量获得,这显然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利润获得方式,前者是正当的,后者是不正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