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权进行分拆,特定部分业务管理权配置给项目部,使外环境具有“‘两权’分离”的特征。
当前的很多公司,没有实现"两权"分离,即使赋予项目部相应的业务管理权,也会因同时存在的部门完整业务管理权而无法有效行使,项目参与人员、包括项目部各级经理只会听命于部门领导,基于业务管理权而构建起来的项目部组织体系,实际上被常设部门肢解、进而替代和内化。
(三)人力资源使用环境:“一次性配置”代替 “多次性输出”,影响资源使用效率
在传统管理模式下,人力资源固定配置在常设部门,在部门内统筹管理和使用,因此“一次性配置”是其典型特征;而在项目管理模式下,资源要根据项目开展过程的不同阶段需要,分多次向项目部输出。由于项目的阶段性差异,项目部需要适时调整内部的岗位结构、人员类型、人员规模和任职要求,这就要求常设部门根据项目部的实际需要及时调整派遣人员的数量和类型,所以,人力资源的使用呈“多次性输出”特征。
当前很多公司仍在所谓的“强矩阵管理”或“弱矩阵管理”上考虑人力资源的配置问题,实际上,这仍然是传统人力资源“一次性配置”特征下的固有思维,使人员使用陷入“要么归项目部,要么归部门”的非此即彼模式,严重抑制现有资源应有的效率空间和多项目生产的应有能力。
(四)业务计划与生产协调环境:“行政管理顺次”代替“业务管理顺次”,项目管理丧失针对性和灵活性
在传统管理模式下,生产计划和工作任务按部门自上而下依次分解落实,在生产过程中同样是依行政条线由各级领导负责直接的业务协调,即整个过程都遵循“行政管理顺次”;而在项目管理模式下,项目部是项目计划形成的起点,并依次形成项目的各级专项计划如项目采购计划、专项采购计划等,基层业务部门根据该计划、所派遣的人员和直接承担的生产任务,形成针对该项目的部门生产计划,然后综合多个项目形成本部门整体生产计划,其上级业务部门则据此依次形成部门的生产管理计划,并最终汇总成为公司整体业务管理计划——整个过程呈“∨”字型,使得项目计划的针对性强、细节更准确、各主体的事前责任更明确。然后,当项目开展过程中出现各种程度的变化时,首先是由项目部的底层专业经理负责对组内进行业务协调,协调无效或根据变化范围需要由更高一级项目专业经理进行业务协调时,再依次到项目经理对整个项目部进行业务协调,最后若需要,公司将根据项目部的申请进行自上而下的逐级行政协调——该环节类似传统协调方式,整个过程呈“∧”字型,充分发挥了项目部的主动性,以及对各类变化的灵活响应性。由此可看出,项目管理模式下的计划和协调过程,在整体上遵循的都是“业务管理顺次”。
实践中,很多公司因常设部门的功能职责和权力配置等方面的前提性障碍,目前行政管理顺次替代业务管理顺次的现象非常普遍,不仅例外管理和行政干预频繁,甚至到了项目部必须配备公司副总才行的地步——项目管理无法规范开展。
(五)职能管理环境:“间接行使”代替“直接服务”,项目部职能管理能力差,公司对项目部监管失控
传统组织管理模式下,职能管理部门对业务单位的职能服务和职能监管,都是以间接的方式进行,表现为职能部门不介入业务单位的具体生产过程,而只是通过界面管理加以行使。项目管理模式下,因临时的项目部一方面不可能如常规业务部门那样有之前形成的职能管理能力可资沿用,一方面业务管理对象又具有个性化和过程不确定性强的特点,所以必须要求职能管理部门对项目部的职能服务是“直接”的——职能部门按项目管理的要求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