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法院。
当时,爱立信申请的“禁止小米在印度市场销售、推广、制造及进口涉嫌侵犯爱立信专利的相关产品,并要求小米和其印度当地的电子商务合作伙伴Flipkart,暂时停止销售爱立信起诉的涉案专利产品”临时禁令获得法院同意。
在印度遭遇专利诉讼“当头棒喝”之后,小米开始加大专利布局力度。
而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的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16年6月26日,小米提交的专利申请中,发明公布数为4841件,发明授权数346件,实用新型数319件,外观设计数199件。
与2014年11月相比,小米的发明公布数新增了2.7倍,发明授权数新增了33.6倍,实用新型数新增了1.1倍,外观设计数新增了2倍。
既然小米自主研发的专利规模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但是,这并意味着小米已经具备抵御各类专利诉讼的能力。于是,收购专利也成为小米壮大专利武器库重要手段。
2015年10月23日,小米收购了博通公司31件无线通信专利。
2016年2月4日,小米从美国芯片巨头英特尔公司(Intel)购买了332件美国专利,涵盖“储存管理、控制逻辑、序列编码、电脑封装、手持终端、线路板”等诸多领域。
2016年6月1日,小米再度从微软手中购得1500件专利。
主动出击:华为发起诉讼
2016年5月25日,华为在美国和中国提起对三星公司的知识产权诉讼,包括加州北区法院和深圳中级人民法院。
华为提交给加州北区美国地区法院公开的起诉书信息显示,华为在美国起诉三星电子、三星电子(美国)和三星研究院(美国)专利侵权,涉案专利主要是涉及LTE标准的通信技术专利。
具体来说,华为在起诉书中声称三星侵权了其11项美国授权专利,这11项专利大部分都和LTE(4G)技术相关,也有涉及2G/3G技术的。
简单说,华为在美国向三星发起的专利诉讼,主要涉及的通信技术专利,而非终端产品专利。
如今,华为在三星起诉专利侵权并索赔8000万元,涉及的专利则属于智能手机相关专利。
这项名为“一种可应用于终端组件显示的处理方法和用户设备”的发明专利权,专利号为ZL201010104157.0。由华为终端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28日提交申请,并于2011年6月5日获得授权。
该项专利涉及在手机终端中移动组件(所谓的组件,是指例如应用程序的快捷方式、Widget、文件或文件夹等)的方法,属于交互(应用)类专利。
此前,这三星曾因“双指缩放”、“触底回弹”等多个手机交互类专利被苹果起诉,如今,三星再度因手机交互专利被起诉,只不过这次原告换成了华为,起诉地则变为国内。
而在华为诉美国第四大运营商T-Mobile一案中,华为的诉求与高通在国内诉魅族的诉求类似,都是涉及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授权的问题。
显然,当华为四处起诉三星侵权,欲与三星争夺市场份额时,吃过专利诉讼亏的小米也没闲着,选择斥巨资购买专利,而对于起步早于小米的魅族来说,则在打“悲情牌”或“借机涨价”。
由此可见,在当前智能手机市场,各大手机厂商的实力和潜力已经“泾渭分明”。
对于类似魅族自身专利积累少且未收购专利的智能手机厂商来说,即使暂时躲得过高通的专利诉讼,也未必能躲过来自华为、中兴的专利围剿。
当然,对于发起专利诉讼的智能手机厂商说,既能有效阻击竞争对手,也能通过诉讼检验专利的质量并为自身拓展来自专利许可的收入可能。
而对那些没有技术积累、不愿投入研发、只擅市场营销的智能手机厂商来说,“苦日子”已经来了。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首发iDoNews专栏,长期关注互联网、知识产权及电子商务等相关政策、法律及监管问题。邮箱:lijunhui0602#163.com,微信号:lijunhui0602,微信公号:lijunhui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