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融资总量与经济之间应保持相对稳定的关系,融资规模过大或者过小都不利于经济发展。这一指标过大说明实体经济发展特别是企业自有资金不足,对外部融资的依赖程度过高,而且有可能引起物价上涨、经济泡沫甚至是金融风险;如果这一指标过小,则意味着经济缺乏活力,或政策偏紧,或经济金融结构不合理。国际经验表明,一个成熟健康的经济体,经济发展与社会融资规模之间一般保持大体稳定的关系。以社会融资总量与GDP之比计算,美国1990-2014年正常年份都在50%上下,其中主要是债券和股票融资,银行贷款一般占2%左右。日本和欧元区的社会融资规模与GDP之比,在正常年份也保持基本稳定。
上世纪90年代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除个别年份波动较大外,我国社会融资总量与当年GDP之比,大致稳定在20%-30%。这一比例略低于发达国家水平,是由我国经济、金融结构和发展水平决定的,预计短期内这一稳定关系不会发生根本改变。
从我国社会融资规模偏离合理区间的情况看,超宽松政策一度导致社会融资规模过大。为减少国际金融危机影响,2008年底我国出台四万亿刺激政策。受此影响,2009-2010年,社会融资与GDP之比达到40%和35%。恰恰是融资规模的飞涨,引起了房价和其他商品价格上涨、无效投资大量增加。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商品住房价格上涨25%,远高于2000-2013年年均9%的涨幅,2010年和2012年消费者价格涨幅超过5%,生产者价格涨幅接近10%。大量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等项目集中上马,为产能过剩埋下伏笔。
而融资需求低迷导致社会融资规模偏低的情况也时有存在。受亚洲金融危机影响,1999-2000年我国经济仅增长7.6%和8.4%,远低于改革开放35年年均9.8%的增速,1998年出现的通货紧缩,直到2003年才彻底摆脱紧缩影响。由于当时货币政策没有明显放水,因此社会融资量偏低,与GDP之比不足10%。此外,我国金融体系中资本市场融资能力弱,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利率非市场化环境下主导金融体系,也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融资供给能力。
目前我国社会融资出现偏紧态势。2012年以来我国经济进入增速放缓、结构优化、动力升级、方式转变的新常态,融资需求有所放缓,风险有所提升,同时客观上需要经济适度增长。与此同时,2014年以来,受监管强化影响,表外业务明显收缩,带动全年社会融资规模较上年减少1万亿元。类似融资规模收缩仅在2004年和2011年出现过。尽管当前规模基本反映了融资意愿和融资能力的现实,但融资结构中,票据融资和信托贷款的大幅收缩,在一定程度上却加剧了融资难和融资贵,增加了经济困难。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离不开适度宽松的融资支撑。从这个意义上讲,2014年以来我国的社会融资环境有进一步放松的必要。
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水平,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优化经济结构,改善融资环境,增强金融与经济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下行压力加大,同时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的任务更加突出。为保持经济稳定发展所需的融资环境,预计2015年社会融资环境将有所放松,相关制度和政策将呈现以下趋势。
一是在堵住不规范金融行为的同时,进一步放宽规范金融行为,满足社会融资需求。一方面,原有大部分影子银行业务是监管套利行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容易诱发风险,所以规范影子银行意义重大。另一方面,稳增长必需的融资环境又要保证。因此,堵住偏门、后门的同时,应该进一步打开信贷等规范融资渠道的正门。
二是继续实施结构性货币政策,确保满足重点领域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