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2月16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16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主持召开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委员长会议。会议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12月23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
委员长会议建议,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军事设施保护法修正案草案、海洋环境保护法等7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废止《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草案、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议案;审议关于召开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委员长会议建议,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关于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行政复议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委员长会议建议的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议程还有: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教育部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有关任免案。
委员长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就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安排意见作了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副秘书长、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人就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程作了汇报。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联系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试行)。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王胜俊、严隽琪、沈跃跃、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张宝文、陈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