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资源网

您的位置:项目管理资源网 >> 新闻

博时基金人才窘境 老人不愿留新人急着走

2013/10/18 9:47:32 |  1517次阅读 |  来源:网友转载   【已有0条评论】发表评论

作为第一批审核通过的“老十家”基金公司,其一举一动都被资本市场密切关注。

近期再度引起注意的,仍然是博时基金的人事问题。有报道指出,博时基金新任掌门人接任之后,公司人事动荡依旧在持续,前任领导新招进来的几个应届生“下放”到销售部轮岗,随时可能被“炒鱿鱼”。

博时基金的人事动荡从2011年已经开始,实际上,比人事动荡最为让人头疼的,是人员的流失。明星基金经理悉数出走 36%经理任期不足一年

溯源来看,博时基金曾经在肖风时代拥有众多明星基金经理,甚至达到业界排名第二,不过从2011年肖风卸任博时基金总裁一职起,人员流失魔咒一直困扰这这家老牌基金公司。

其中2012年8月是最集中的一个月。2012年8月初,博时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师、基金经理夏春离职,博时投研部失去一员大将。2012年8月中,博时基金分管投研的副总杨锐宣布离职,并且投奔了上一代老领导肖风的万向信托;而在这个月,另一博时基金的元老,当时分管市场的副总李雪松也离职。同年11月,博时从海外引入的重点投研人才之一,时任基金量化投资部总监的王政再度宣布离职。

到了2013年,博时基金的离职潮依旧在延续,2013年上半年,曾经有博时基金研究部“当家人”之称的研究部总经理马越和首席分析师温宇峰也未能再“续写前缘”。最新的一则离任消息是在今年9月17日,当日,博时基金连发三则基金经理变更公告,称博时上证自然资源ETF及联接基金、博时沪深300、博时特许价值、博时标普500的基金经理胡俊敏因个人发展原因离任。

虽然基金业人员流动性较大,但是与五大基金公司相比,博时基金的流动性更加让人担忧。

除了人员变更之外,让博时基金伤脑筋的,是现在越来越走低的基金经理平均任职年限。统计发现,目前博时基金基金经理平均任职年薪为2.99年,在73家基金公司中排名倒数37位,在前五大基金公司中,排名也处于靠后的地位。具体来看,博时基金目前共25位基金经理,任基金经理年限(从事基金经理的年限)最高的是过钧,年限为9.53年,而任期在10年以上的基金经理已经悉数离任。而在25位在任基金经理中,任期不满一年的有9位,最短年限的为苏永超,仅0.2年。这一比例在前五大基金公司中居于前列,1年以下经验的基金经理华夏基金仅5位,占比14%,嘉实基金仅4位,占比16%,南方基金只有3位,占比13%,不过易方达这部分占比比较大,为26%。而基金人数的缺乏也可以从一个细节体现,今年9月辞任的基金经理胡俊敏于2011年2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辞职前管理5只基金,手握96亿元资产管理权限。

IT部屡为他人做嫁衣裳 成为输送黄埔军校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投研部之外, IT部门的人员流失也显得十分严重。而近期有媒体报道称博时基金的IT部门为全国公募基金IT人才的“黄埔军校”。

资料显示,博时基金是最早成立IT部门的基金公司之一,时任博时总经理的肖风关注IT在基金公司的应用密切相关,通过现任博时副总裁的王德英,博时将信息技术部不断做大。

不过现在大批的IT精英被同业挖走。资料显示,在我国公募基金公司中,有9家基金公司的IT总监出自博时基金。分别为博时基金林琦、长盛基金郝善勇、嘉实基金姚旭东、融通基金刘菲、鹏华基金朱瑜、华商基金陆涛、国投瑞银蒋旭东、信达澳银严军、大摩华鑫唐生林。

虽然人才流动已然成为基金公司的共同问题,但是业内人士分析指,华夏、南方等大型基金公司的IT部门负责人是内部培养的,也会有外部输送,但人数远远少于博时基金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在互联网金融大行

其道的大背景下,基金公司的IT部门的作用比较关键,有分析人士指出,比如与互联网联合,单是实时到帐这点,基金公司的压力就很大,如果以后再与大型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对基金公司IT部门的后台数据处理、存储等都是非常大的挑战。

还有一个有意思的段子是,接替肖风的何宝对于博时基金的人事变动曾经这样评价,“外界只注意到博时流出去的人,却没留意到引进来的人。”不过一年后,他也成为了“流出去的人”。

结语:天下无贼里曾经说过,21世纪最重要的是人才,人才的流失直面的就是业务的萎缩,博时基金继去年失却前五大基金公司宝座之后,虽然今年上半年勉力保住了宝座,但是未来的发展还是得靠人来支撑,不过如何控制住在任的人事,也是博时基金的难题所在,而下期腾讯证券问问问则将聚焦于此,为您剖析博时基金的内控问题。

    项目经理胜任力免费测评PMQ上线啦!快来测测你排多少名吧~

    http://www.leadge.com/pmqhd/index.html

“项目管理生根计划”
企业项目经理能力培养和落地发展方案下载>>

分享道


网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认为侵权请联系我们,将于1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0条 】
网友评论(共0 条评论)..
验证码: 点击刷新

请您注意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您在项目管理资源网新闻评论发表的作品,项目管理资源网有权在网站内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