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资源网

您的位置:项目管理资源网 >> 新闻

控股资格存政策风险 马云进京面晤监管层

2013/10/11 22:17:31 |  3057次阅读 |  来源:网友转载   【已有0条评论】发表评论

一石激起千层浪。尽管阿里巴巴11.8亿元将控股天弘基金51%股权,但该事项尚需通过天弘基金股东审议和证监会批准。

  10月10日,本报记者从一位接近监管层的知情人士处获悉,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为此已亲赴证监会与相关负责人沟通。

  “马云是10日下午去的证监会,他希望入股天弘基金能得到特批。”上述知情人士透露。

  而阿里巴巴出言谨慎,其公关部人士表示对马云的这一举动还未听说。

  实际上,阿里巴巴入主天弘基金已触发多项监管条令。目前,监管层对基金公司的主要股东仍设有门槛。

  当日,上海某大型基金公司法务人员告诉本报记者,如果监管层较真儿,阿里收购事项仍存政策风险。今年5月,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公募管理办法),虽于6月完成了征求意见,但正式办法始终未下,这可能影响其获批进度。

  据本报记者了解,阿里巴巴增资天弘基金只是框架性协议,当事方只是表达了意向,收购价格只有阿里巴巴和内蒙君正(601216.SH)已商定,而天弘管理层的入股价尚未落实。

  “马云会晤证监会寻求特批很可能通过,因为这不仅契合目前监管层的创新思路,也顺应了更高层金改的大势。”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控股资格存政策风险

  “控股天弘是基于与天弘基金在余额宝上的良好合作,公司认为这对投资者有了层安全保障,另外希望在公司发展互联网金融上输入更多元素,同时也帮助天弘做大做强。”10日,阿里巴巴一位人士透露,通过合作也发现其架构、流程和团队对阿里都有很强的互补性。

  但阿里入主获批还存在不确定性。当日,有接近监管层的知情人士告诉本报,马云赴京与证监会相关人员会晤,以寻求特批。

  事实上,对于基金公司主要股东(即持有股权最高且不低于25%)的准入条件及流程,多个监管条令均设有红线。

  新基金法第14条规定,基金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应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基金公司主要股东”应当“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业务”。

  尚未颁布的《公募管理办法》有如下表述,“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持续经营3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

  收购天弘基金的主体非阿里集团,而是支付宝母公司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阿里商务),其旗下有支付宝、小额贷款公司、众安在线财险公司等。

  “阿里商务是否具备控股基金公司的资格,要看证监会对其业务的界定。如支付宝的第三方支付牌照由央行颁发,宽泛解释可认定为金融业务,小贷公司则不算资管。”上述基金法务人员告诉本报,因此监管层如果较真儿,收购事项仍存在政策风险。

  不过,本报此前已获悉,证监会基金部和法律部正共同给国务院起草报告,主要针对基金公司主要股东与其他股东,即5%以上的股东,如何制定具体要求的问题。这也一并解决了专业人员持股和上市的部分问题。

  开放基金公司的股东方就是监管目标之一。推动基金法修订的过程中,对于基金公司主要股东,原来要求的3亿注册资本已取消,变为更强调股东拥有资产管理经验,将对资本金的要求,也改为符合国务院规定的相关标准。

  天弘管理层入股价格未定

  除政策性因素导致阿里入主天弘存在潜在获批风险及进度障碍外,天弘管理层持股的价格也未商定。

  “挺奇怪的,内蒙君正公

    项目经理胜任力免费测评PMQ上线啦!快来测测你排多少名吧~

    http://www.leadge.com/pmqhd/index.html

“项目管理生根计划”
企业项目经理能力培养和落地发展方案下载>>

分享道


网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认为侵权请联系我们,将于1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0条 】
网友评论(共0 条评论)..
验证码: 点击刷新

请您注意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您在项目管理资源网新闻评论发表的作品,项目管理资源网有权在网站内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