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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44人因违法吸烟被罚款 深圳:违例吸烟罚款拟为广州10倍

2012/9/4 10:10:41 |  1824次阅读 |  来源:网友转载   【已有0条评论】发表评论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城管委获悉,《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新规9月1日正式实施当天,市城管委、市爱卫会、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等15个控烟执法部门和各区、县级市爱卫办在全市共同开展了执法检查行动,检查活动邀请了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和市控烟协会代表现场参与、现场监督、现场指导。

  在当天全市控烟执法检查行动中,12个区(县级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69人,检查各类公共场所836间,对44名违法吸烟个人开出《现场处罚决定书》,每宗处罚50元,共罚款2200元;对没有完善控烟措施、履行劝阻义务的公共场所下发整改通知文书44份。昨天,记者从这次执法检查行动的总协调单位市爱卫办了解到,有3个区、县级市未开出罚单,今天将被约谈话,要求加大执法力度。

  当天行动除白云区、南沙区、增城市未开出罚单外,其他区、县级市都取得较好的执法效果,从化市开出8宗罚单,执法力度最大,黄埔、花都区各开出7宗,越秀、海珠区各开出6宗,天河区开出5宗;对于未开出罚单的白云区、南沙区和增城市,市爱卫办将约该区(县)爱卫部门谈话,了解情况并提出加强控烟执法的要求。    

      而深圳《控烟条例》实施以来,个人罚单从来就没开出过。《控烟条例》规定控烟的执法部门为卫生行政执法部门,但卫生监督部门的负责人却表示该部门的管理职能中没有被赋予这项执法权。

      9月1日,新修改的《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正式生效,当天共有11人收到50元罚单。昨日,记者从市无烟环境促进项目办公室了解到,深圳修订后的《控烟条例》可能罚得更狠,违例者个人拟罚500元,责任人单位拟罚3万元。目前该条例仍在修订中,有关负责人表示,年内出台有难度。

  记者从市无烟环境促进项目办公室了解到,目前深圳所执行的是1998年11月1日起生效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但市无烟环境促进项目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控烟条例》实施以来,个人罚单从来就没开出过。《控烟条例》规定控烟的执法部门为卫生行政执法部门,但卫生监督部门的负责人却表示该部门的管理职能中没有被赋予这项执法权。

  2010年,中国疾控中心和国际防痨和肺部疾病联合会协作开展的“无烟环境促进项目”正式启动,在深圳等7个城市开展全面无烟环境的创建工作。深圳承诺修订《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并构建有效的执法体系。2010年,深圳正式启动 《控烟条例》修订工作。

  根据《广州控制吸烟条例》,对于违法吸烟者,执法人员不需要经过劝导即可现场开罚50元。若深圳新《控烟条例》获通过,相当于广州10倍罚款是不是也会直接开罚呢?对此,市无烟环境促进项目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新修订的《控烟条例》对违例吸烟的个人主要以劝阻为先,如果屡劝不改才会进行罚款,但罚款不会现场收取。

  旧版《控烟条例》面临无人执法的困境,新版《控烟条例》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市卫人委疾控处处长林汉城说,根据公共场所的分类,各场所行政管理主体单位都属于联合执法的成员,而该场所控烟执法就由主体单位来执行,“比如餐饮场所就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执法,旅游场所由文体旅游局执法”。

  记者了解到,《控烟条例》草案已获市法制办通过,目前正在等待市政府审议,争取年内提交市人大审议。市无烟环境促进项目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修订后的《控烟条例》年内出台有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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