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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经理人的“命”和“运”

2011/6/2 8:49:00 |  4738次阅读 |  来源:网友转载   【已有0条评论】发表评论

职业经理人与老板的关系问题,似乎是一个被管理学刻意回避了的问题。这个问题所以少有人提及,不是因为它不重要,而是因为它太敏感,实际上它是现代企业“与生俱来”的基本矛盾之一。我们经常会听到职业经理人与老板这对欢喜冤家之间那些恩恩怨怨的故事,有时候甚至还成为热点新闻。


职业经理人对自己有一个理性的认识,或者老板理性的认识职业经理人,对发展职业经理人与老板的健康关系是很有必要的。


西方如何定义“职业经理人”,其实和我们关系不大,翻译过来的定义只是文字,而文化、环境是不能同步“翻译”的。因此,我们需要自己来定义什么是“职业经理人”。中国的职业经理人其实可以与自汉朝确立的儒家士大夫相比拟。儒生“学得文武艺,货于帝王家”,即便官做到宰相,也免不了困于以皇帝为中心形成的外戚-宦官-士族三角关系的矛盾纠葛之中。当然职业经理人与士大夫相比还是有所区别,不同之处在于,士大夫只有一个“客户”可以选择,也就是不能选择,而且这个“客户”还握有生杀大权。职业经理人的“现代”性应该就体现在有多个“客户”可以选择上。有了这个选择,就形成了市场机制,就能够讨价还价,就成了一种交易。


那么,职业经理人与企业老板之间交易的“货物”又是什么呢?肯定不是职业经理人这个“人”,因为职业经理人与老板之间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那么,再与工人类比一下,工人向资本出卖的是自己的“劳动力”,那么,职业经理人向老板出售的就是自己的“管理能力”。


这样,我们就可以得出一个职业经理人的定义:
职业经理人是企业的管理能力供应商。他所提供的商品就是“管理能力”,他的客户就是老板。


假设“职业经理人是企业的管理能力供应商”成立,那么,职业经理人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当好自己的“老板”,经营好自己的“管理能力”,否则就对不住“职业”两个字。


职业经理人经营自己的“管理能力”,需要把“管理能力”产品化,做好产品开发、市场定位、营销策划,探究如何把自己的“管理能力”产品卖出好价钱、卖的更持久。也就是说,要界定清楚自己的产品能够给客户带来什么具体价值,与市场上同类产品相比有什么优势,在缺乏评价标准的情况下可能还需要替客户开发一些能让客户信服的评价标准、评估方法之类。


作为“管理能力供应商”,出售产品的方式也可以多种多样,应聘任职只是其中的一种,还有咨询、培训、教练、顾问等也是出售“管理能力”产品的常规方式,一个供应商可以把一种产品进行多样化的销售,还有可能弄出如管理“云服务”之类的新盈利模式。就算传统的应聘任职也可以有多种销售艺术,譬如苏秦张仪当年那些合纵连横的袖里乾坤就颇能凸显“管理能力”产品的价值。


职业经理人把自己看成“管理能力供应商”去经营自己的时候,可能也就真正职业化了,这也许可以与家丁向职业杀手转化相类比。


“纯”职业经理人作为一个“管理能力供应商”,他在企业中所从事的活动边界应该是清晰的,对雇主所要求的资源条件、权力责任应该是有明文约定的,所需交付的工作成果应该是可考核的,应获报酬也是明确的,他就不需要陷入诸如“外戚-宦官-士族三角关系”的矛盾纠葛之中。这样的现代职业经理人才有“现代”性。


2010年春柳传志曾经说过“我要求职业经理人把企业当自己的命”,把柳传志这句话看做一个创业者对由自己一手创办的、作为自己一生事业的企业的感情投射是可以理解的,2009年柳传志重出江湖的时候也曾说过“联想是我的命,重新出山义不容辞”这样的话。但是如果以“把企业当自己的命”作为对职业经理人的普遍要求就过分了,也不符合“职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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