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是一家以科技创新为推动力的新药研发型企业,K现代中药研究院的核心竞争优势是由科研人员的创造力和工作热情来决定的。对于这种科技创新型企业而言,如何调动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他们的创造力、保持他们良好稳定的工作心态,是管理层必须妥善面对的问题。
曾经有一家大型管理咨询公司面向中国一百多家知名企业的老总展开了一次问卷调查,问卷中罗列了10个企业管理中最经常遇到的难题,请企业老总们给这10个难题按照实际工作中解决的难易程度排个队。最后调查统计的结果是:企业中最困难的工作是绩效考核问题;第二是如何留住人才的问题;第三是如何建立合理的薪酬体系问题。而公司现行的薪酬和绩效考核制度,已经完全无法解决这三个问题,而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确是相辅相成的,必须从根本制度上给予解决。
科研人员是研究院拥有的最宝贵资源,如果不能妥善地建立相对科学的薪酬和绩效管理体系,那么留住人才并良好地发挥他们的创造力,就只能是企业一个难圆的梦。是不是只要有钱就可以留住人才?是不是高管层凭借个人魅力就可以留住人才?事实证明以上这些因素都是需要的,但是都不可能长期发挥效用。
企业留住人才需要资金的支持,但绝对不是只要给员工发钱就可以获得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科研人员人员除了需要通过打工赚钱之外,更需要一种在团队中的被认可感和公平感,需要一种可以通过不懈努力获得职业生涯发展的预期。如果不是建设一套统一且不断完善的管理体系对工作绩效进行衡量,然后根据考核的结果进行分配,那么发钱的结果很可能不是获得员工的满意和忠诚,而是带来更多的内部矛盾,造成企业中员工的人心更加离散。
现代科研创新性企业中科研人员的薪酬结构大多采用“薪酬=底薪+项目奖励”的模式。研究院现行的薪酬体系,以底薪为主,项目奖励虽然建立的两年一次的科技进步奖奖励机制,但未能明确奖励既定目标,不能有效的形成激励,即使建立奖励既定目标,形成有效的激励制度,但是由于新药研发工作本身的复杂性和长期性,为了提高科研项目的达成率,必须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机制和项目奖励机制,明确项目任务和奖励目标,严控研发质量和时间,具体建议和管理控制的程序如下:
一、提前约定科研项目完成后研发小组的奖励
提前约定项目奖励,设置可见的物质奖励。虽然对比现行的科技进步奖奖励制度没有质的改变,但其约定项目奖励金额,给予项目组成员可见的预期收益,会起到有效的精神激励作用。结合现行的科技进步奖奖励制度,可以在项目立项时设定奖励预期,过程中依据项目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奖励结果根据研究项目完成情况每2年给予一次性兑现,采用这种变通的方法以达成有效的激励。
每个研发小组按照项目任务书要求完成工作之后,可以得到一定比例的项目奖励。每个项目的奖励金额由科研项目管理部参照《科技进步奖奖励条例》拟订,呈报研究院高管层批准。研发小组的项目奖励虽然总体显示为一个总数,但并不是等待项目最后通过验收时一次性提取,而是结合《科研项目任务书》中计划结点的考核情况分段进行支付。支付金的数额必须对研发人员形成足够的吸引力,更何况要想得到这笔奖金还必须通过重重考核。如果让研发人员认为得到的利益不足以让他们付出如此多的心血,那么后面的所有的管理程序设计都没有了存在的基础。因此研究院现行的《科技进步奖奖励条例》中的标准,是否可行还待商榷。
二、明确项目质量要求和研发费用额度上限
研究院必须促使项目组全体科研人员对项目研发费用、研发质量要求、交付期等环节中承担相关责任,科研项目管理部在项目立项后,需要会同技术委员对研发费用、研发质量标准、计划结点日期等方面提出详细的要求,并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