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公司公布了2010年供应商责任进展报告,首次公开承认中国供应链员工因污染致残。报告说,在苹果公司供应商胜华科技苏州工厂,有137名工人因暴露于正己烷环境,健康遭受不利影响。
让人们颇感意外的是,最早发现苹果有毒的不是当地的监管部门,而是民间的环保组织。据悉,2010年,有36家国内环保组织为促进IT产业解决污染问题,与29个IT品牌进行多轮沟通。其中,《IT行业重金属污染调研报告(第四期)苹果特刊》,就曾敦促苹果公司对苏州联建科技公司和运恒五金公司员工的正己烷中毒做出回应。遗憾的是,苹果公司一直采取回避策略。按说,作为负有管理职能的监管部门这时就应该挺身而出,对有毒的苹果展开深入调查,及时公布事实真相,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但是,不知是监管部门消息闭塞,还是他们充耳不闻,总之,他们选择了沉默,好像这事和自己没有一点关系。
现在,苹果公司在舆论的压力下,终于承认自己有毒了,但他们又粉饰太平地说:已查实所有受到影响的员工均已成功得到治疗,会继续检查工人们的病历,直到他们完全康复。已按照中国法律的要求为患病工人和康复期的工人支付了医药费和伙食费,补发了工资。137名工人中的大部分已经返回该工厂工作。可记者实地调查的事实却是,137名工人中,部分员工正在遭受被迫离职的压力。苹果公司公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无视工人基本尊严的行径固然令人愤慨,但当地监管部门的冷漠和失职更令人感到震惊。
其实,面对有毒的苹果,监管部门选择沉默也许有着更深层次的原因,那就是一些地方政府一味强调招商引资,不讲原则地开出各种优惠条件,对于监管工作常常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唯恐得罪了这些外资企业,生怕这些外资企业从自己的地盘上跑掉了。就像再好的苹果一旦有毒,也要及时清除;再大的企业一旦违法,也必须受到惩处。只有这样才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才能创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苹果”有毒了,请当地监管部门该出手就出手,别再袖手旁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