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和建设局获悉,《深圳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将于2011年1月1日起在施工企业中试行6个月,深圳建筑市场将实行信用信息分级与公示制度。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偷工减料、参与违法建筑建设或因拖欠工人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等,一律发红牌警告。
市住建局负责全市建筑市场信用监管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根据《办法》,阶段信用评价结果分为四类十个等级:如绿色、蓝色、黄色、红色。其中,红色表示信用最差的等级。具体包括: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阶段信用评价周期内多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累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阶段信用评价周期内多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累计2人及以下的;在招投标过程中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转包、挂靠或违法分包工程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在工程检测活动中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不按图施工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参与违法建筑建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因拖欠工程款或工人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等。
对于阶段信用评价等级为红色或在同专业类主体阶段信用评价中得分居后20%的建筑市场主体,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进行网上公示、媒体曝光、列入重点监管名录,加大监管力度和检查频率,将其业务办理纳入红色严管通道,并可约谈、训诫其相关负责人或责任人,在阶段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间,还可以采取暂停其在本市承接业务或执业、暂停其自行招标资格等限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