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建筑物风险控制措施
3.1 施工过程监测
监控量测是地下工程信息化设计、施工必不可少的手段。由于地铁施工,必然会对其周围影响范围内的建筑物产生影响,导致建筑物出现裂缝、倾斜、甚至倒塌。因此,应将建筑物的监控量测作为一个重要的工序纳入到建筑物的风险评估中。
在地铁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土建施工影响实施全过程进行监测、及时提供监测信息和预报,以便评估地铁施工对建筑物的影响程度,预报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在监测过程中,对各监测项目的监测值可采用预警值、报警值、极限值三个等级进行控制:
(1)预警值是在保证建筑物不产生破坏的前提下所能达到的最大差异沉降值,上述每一指标的预警值取为极限值的60 %;
(2)报警值是指当沉降过大或过快接近控制值时,采取必要措施和手段进行预防,上述每一指标的报警值取为极限值的80 %;
(3)极限值是指施工过程中所能到达的最大的沉降(或差异沉降、水平位移)控制值,超过这个值,建筑物结构发生破坏。在上述每一指标中的任意一个到达或接近极限值时,应立即停止施工,报专家组进行论证分析,确定具体措施;
(4)当上述每一指标小于预警值时,施工可顺利进行;
(5)当上述每一指标中的任意一个超过预警值时,应及时制定和采取必要措施减小沉降(或差异沉降);
(6)当上述每一指标中的任意一个超过报警值时,应及时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分析,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进行防护,确保建筑物结构安全。如果地铁结构邻近有风险很大的建筑物,应对该建筑物进行专项监控量测方案的设计。
3.2 施工过程控制
在前面的分析中,确定了各个柱基的沉降(水平位移)控制标准以后,先选择最优的施工工法及辅助施工工法,在确定了最优的施工工法或辅助工法的基础上,进行施工过程的沉降控制,保证沉降在控制范围之内。
(1)施工工法的优化
选择几种可行的施工工法(包括对现有的设计单位提出的施工工法)进行数值模拟计算,确定最佳的施工工法;在需要增加辅助措施时,还应确定最佳的辅助工法。
(2)施工过程沉降控制
施工过程沉降控制的应用在于严格控制每一施工步序的地表沉降值或水平位移值,从而最终到达控制地表的整个沉降值和水平位移值在控制标准内,其步骤是:
(1)依据现场调查、工程经验,参考计算分析,在满足建筑物的结构承载力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经济技术指标,确定施工过程中控制参数的总的控制指标;
(2)在此基础上,结合前面的施工工法,确定每道工序的控制目标。依据以往经验,结合理论、数值计算,给出每步控制标准;
(3)在施工过程中,如前一步施工工序控制参数在控制标准范围内,则继续施工,
如前一步工序控制参数超过该步控制标准,则调整以后施工过程,保证提出每一道工序的沉降控制值;
(4)总的原则:在地铁施工过程中,应当保证各分步沉降值不超标,确保总沉降值不超标。
4 建筑物的一般保护和加固措施
4.1 建筑物保护措施
施工前调查所有在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建筑物,着重查明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基础形式、数量、修建年代、材质、质量状况、工作状态、与地铁线路的位置关系等。当建筑物具有很大的破坏风险时,应遵循“先加固、后施工”的原则。
施工前的主要加固措施:
(1)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择进行地层注浆、隔离桩等措施,严重时可以采用建筑物桩基托换或加固措施;
(2)地层注浆:从地表或洞内注浆加固地层;
(3)隔离桩:从地表或洞内施作隔离桩;
当邻近建筑物破坏的风险较大时,应考虑在地面或洞内施作隔离桩,并对建筑物基础进行处理,控制基础相邻的地层沉降。
当建筑物为桩基础,可以考虑实施桩间注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