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时间在忙“3-5件事”,在我们公司3-5件事是被看作是考核的一部分。每个员工在月末和月初的时候,需要填写下一个月的3-5件重点工作任务的工作计划,并对上一个月的3-5件事情进行回顾,然后交给上级领导评分。每件事情的评分被确定为是否完成两个选项,即要么完成了,要么没有完成,然后汇总为当前个人的3-5件事的完成比率。得到的最终完成比率会跟个人的绩效工作挂上钩。
公司的考核体系中,除了每个月的3-5件事情之外,还有每个季度一次的KPI考核,每个季初制定KPI计划,每个季末制定进行KPI考核。公司制定战略目标,根据战略目标确定KPI,然后将KPI分解到各个部门并执行。有的公司在制定KPI考核时,除了明确KPI指标之外,还另外安排专项工作,对于研发来说,可以理解为项目任务。一般公司的KPI考核往往是年初绩效计划、年中绩效调整、年终绩效考核,即一年一次。而对于一些快速运转的公司,公司战略、尤其是项目会经常性的调整,因而把项目单列出来作为3-5件事单列出来,按每月来进行处理,可以加速公司的调整速度,快速响应外部变化。
对于高科技企业而言,研发人员是企业的宝贵财富,但研发人员的人力成本往往是很高的,也是企业很大的负担,因而针对研发人员的绩效管理对研发型企业来说尤为重要。然而,绩效管理向来是个很难做的事情,除了一些特定的岗位如果营销、客服能够比较方便地进行量化考核之外,很多岗位的绩效难以量化,难以进行KPI的指标制定。研发类型的岗位尤其如此,因为研发效果不确定性大、工作可比性不强,使得很多KPI考核、3-5件事、360度等考核形式往往流于形式,没有太大的效果,反而徒增无畏的工作量。上述“KPI”+“3-5件事”的考核方式,整个逻辑较严谨、也具备较好的操作性,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但应用到研发绩效考核中,细细深究起来,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
1.首先,对于研发人员来说,很难由KPI指标能够有效衡量一个研发人员的作用、贡献。在这里,传统的工作时间的投入多少、工作输出多寡并没有太大的衡量意义,而工作质量的优劣也难以有严格的标准。不是那个员工加班加得多就能够有好的效率,不是那个程序员写代码写的行数多就能力高,不是那个需求分析师写的需求文档多需求分析能力就强。而一些特定的指标更会有一些负面效果,比如BUG数目多少这样的指标可能会给员工带来“多做多错少做少错”的错误导向;新产品开发完成数,这样的指标仅着眼于数量上的可操作性,而导致难度大、规模大的产品开发没有人承担;KPI指标无法做到全面评价工作任务,导致一些重要的难以度量的任务没有人关注,例如创新;有些指标很难度量,例如需求分析质量、架构设计优劣等。正是这样那样的很多问题,基于KPI指标往往无法衡量一个员工,因而KPI考核的指标往往会作为摆设,管理者评估一个员工往往,先把员工按照自己的评价标准排上123的顺序,然后按照这个顺序再填写KPI的考核结果。因而,在缺乏必要的、公正的、客观的度量手段的前提下,基本可以认定KPI的考核对研发类型的员工来说,存在的价值并不大。
2.3-5件事是对指标的一种补充考核手段,使得大家的评判能够针对于具体的任务项目,相对空泛的KPI指标而言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但也同样存在量化的问题。现在我们公司采取的是,每个员工列出3-5件事情,按照完成与否进行是非评判。这样的方式解决了可量化的问题,但是却过于片面,给人以“只重进度,不重质量、成本”错误导向。导致一些人抛开质量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忽悠过去再说,也使得忽悠老板的风气盛行,扎实做事的人却越来越少。同时,由于仅在数量上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