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建设脚步的加快,工程建设在我国的国民经济建设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作为公有制占主体的国家政府投资工程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始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这样如何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有效的管理摆在我们面前,本文主要阐述目前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代建制”的问题,以及我个人对这些问题的浅见。
一、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及“代建制”的内容
(一)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政府投资项目从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和政府投资领域的角度来界定,是指运用政府财政预算资金和纳入预算理的各类专项建设资金(基金)以及借用金融组织贷款等,对公共基础设施、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需要政府扶持发展的产业技术开发等领域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前我国每年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为三万亿元,近年来随着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内需等政策措施,政府投资数额急剧增长,每年“政府投资项目”占到约10%,达3500亿元左右。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主要包括对投资项目的资金运用、成本控制、投资项目质量和建设周期等方面的控制与监督,其目的在于保证政府投资能按预定计划实施,防止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各种不良问题的产生,以确保项目能按预期的要求完成。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政府投资项目大多数集中在为社会发展服务,非盈利的公益性项目;二是政府投资项目具有一般项目更为严格的管理程序;三是政府投资项目更容易受到社会各界舆论的关注。
(二)“代建制”的起源和定义
项目“代建制”最早起源于美国的建设经理制(CM制)。CM制是业主委托一称为建设经理的人来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包括可行性研究、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运行等工作,但不承包工程费用。建设经理作为业主的代理人,在业主委托的业务范围内以业主名义开展工作,如有权自主选择设计师和承包商,业主则对建设经理的一切行为负责。
现在所推行的“代建制”是将项目建设人与项目使用人分离,由项目出资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项目代建人对项目招投标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建设全过程进行组织管理,项目竣工后交付使用人的项目建设管理行为。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则是指政府委托第三方以建设期法人地位,对所投资工程进行专业化管理的模式。它形成了投资、建设、管理、使用相分离的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
二、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现状及分析
随着我国投资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模式正由“建设、监管、使用”多位一体的模式向“投建管用”职能分离的模式转化。改变长期以来我国各级政府对直接投资的项目管理方式实行“财政投资,政府管理”的单一模式,这就造成了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的问题:
1、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较低,工程质量难以保证。政府投资项目种类较多,有的工程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也有很强的综合性,建设过程中需要进行质量控制的环节很多,非专业部门管理效果不佳,工程质量难以保证。同时政府部门往往是上一个投资项目,就组建一个临时的基建班子或建设指挥部,由于缺少管理专业人员,加上没有管理经验的积累,造成建设管理水平相对较低。
2、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标准及投资规模难以控制。目前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缺乏投资和建设的各自规范主体。由于投资和建设的主体基本上合二为一,相应就缺少了投资约束机制,造成政府对项目建设过程也缺乏有效的外在管理和制约手段;而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公益性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性资金,资金是无偿拨付和使用的。因此,政府投资项目往往会出现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