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抓好工程实体质量,保证工程安全,坚持质量管理方针是我国水电工程建设的主要发展方向。文章从我国水电项目质量管理现状入手,分析质量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推行建设机制改革、严把质量关,通过行政、经济、法律多种手段整体上加快质量管理法制化进程。
【关键词】水电项目;质量管理;执法力度
坚持“质量第一”和“以质取胜”的方针,把质量管理作为项目管理的生命,建设工程如果质量低劣,不仅会在经济上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更为严重的是在政治上造成难以挽回的影响,贻误子孙,祸及后代。
建国以来,我国水电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水电建设管理水平也相应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2004年我国常规水电装机总容量达到1亿KW,居世界首位。水电建设项目投资大,规模大,其质量管理也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及其管理状况如何,水利投资效益能否在质量环节上得到保证,以及采取什么有效措施解决质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是水电工作者急需解决的问题。树立“以质量为中心”的思想,自觉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施工,提高工程质量。
一、我国水电项目质量管理现状
现阶段,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以国家投资为主,在质量管理上也更多地表现为一种政府行为。“十五”计划建议书中明确提出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出发点。水电开发既是区域结构的调整又是电源结构的调整,也是电力行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并重点提出要以质量带动水电建设的管理。在大规模水利建设过程中,尤其强调了“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工作方针,从中央到地方,从各级党委、政府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采取了一系列办法和措施加强工程质量管理。
(一)以行业幅度管理和分级层次管理为基本构架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初步建立
首先,表现为工程质量管理权限的逐级分解,《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各流域机构受水利部的委托负责本流域由流域机构管理的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形成了水利部—各流域机构一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其次,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按照合同及国家和水利行业的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人和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主体与责任事项具体对应。
再次,目前,质量监督网络的建立已基本健全,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除设置有水利建设与管理司归口管理工程质量外,还单设了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授权其代行政府质量监督职责。近年来,全国水利质量监督工作大大加强,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监督管理。
(二)以推行和规范“三项制度”为动力,以监督检查和执法监察为辅助手段,全面开展质量管理工作
水利水电工程作为国家基本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以 “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为主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成为重要的管理动力,对促进和提高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国务院也于2000年7月批准了《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利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号召开展行业自查自纠工作和联合督查工作,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进行